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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太荒谬了,就像是一巴掌狠抽在了律例上、狠抽在了大齐朝的颜面上——整个镇子溺杀女婴在先、串通一气买卖外乡女子在后,之后更涉及奸污等恶事,然后又是新一轮的溺杀女婴……

不止如此,他们还敢围堵朝廷的御令卫。是怕事情暴露酿成大祸,还是仅因担心御令卫带走已买来的女子断了他们“传宗接代”的好算盘,这就暂且不知了。

什么“乡民质朴”,那是话本里说来骗人的。谢昭儿时信过这个,历的事多了就不再信了。

愈是穷山恶水的地方愈是出刁民,这些个愚昧无知的所谓“风俗”,在洛安城里是决计见不到的。

事情已然恶劣到了这个地步,自然就不能“法不责众”。

这词在他听来向来可笑——凭什么“法不责众”?就为犯法的人多便不责,那受到伤害的人又要找谁去做主?律例若不能为这些人做主,那还要律例有什么用?

谢昭拿定了主意,这事必是一环扣一环的。那就从下往上查,查到哪一环当真不知情了才能算完。

其余的,官员一律问责,有从中收钱任由事态发展的杀无赦——当父母官的人收这沾着子民鲜血的钱,就该知道有一天会被拉去陪葬。

还有涉及这些买卖的。人贩自要严惩,大齐对于人贩的惩处从来不轻,但这一地的风气实在需要整肃,谢昭掂量半天之后挑了个具有足够威慑力的重刑:车裂。

至于向张东升这种“买妻”的,也实在手狠心黑,当然……还有比他更黑的!

这些具体事项就交给户部和刑部一起拿主意了,两天之后两部一起拟了奏章上来:订而未完婚者,流八百里;已完婚者,判离,处黥刑、流八百里。涉虐待者,杖一百,处宫刑,没入奴籍;涉人命者,腰斩。

这显然也是循着他的意思重责了。谢昭平淡地看完,挺满意,说道理什么的那是对明白人说的,这些个拿人命都不当回事的浑人就得狠治,不让他们知道什么叫“天道轮回”他们就永远不懂。

于是他在奏章上批了一个“准”字,又任命了钦差协同御令卫一同去办此事。

稍松口气之余……还得想想怎么跟雪梨说。

想到这个谢昭反倒有些头疼了,处置恶人容易哄梨子难。那个傻丫头……这么多年都在宫里,对儿时的事压根不清不楚,他甚至见她表露过想家的意思,真不知她听说自家爹娘早就把她“卖了”会怎么样。

他不怕她听了之后会跟家里翻脸,但他真怕她自己会承受不住。他甚至觉得要不就别让她知道了,想想又不行——若他不说,待得以后娶了她,他和她家中总要有交集的,起码不能强断了她和家里的交集。

那等他们说就比他主动说好么?绝不可能,多半还不如他这会儿说呢。

他有心不伤她总可以说得尽量委婉一些,她的那些家人可就不一定了。

是以理了理思绪,谢昭便朝着雪梨的小院去了。

这天雪梨当值,他让福贵去把人叫了回来。关上房门他亲手沏茶,雪梨就已经在旁边显出点忐忑了。

她眨着眼睛打量他,然后问他说:“陛下是不是……有什么事啊?”

“嗯。”谢昭点头,把茶盏递给她,然后二人一并坐下。

他小心斟酌着将事情说了,为不让她太难过,着重强调了霞安镇溺婴的丧心病狂,也着意提了“多找对此不知情的人家买女儿”两点。至于什么被买过去的媳妇如果心气高不服会被打到服啦,有很多人被逼疯啦、死得不明不白啦,生不出儿子就会被逼着一个接一个生、生了女儿还是要弄死之类的问题……就不告诉她了,她这么软的一颗梨子听了这个非做噩梦不可。

但雪梨听完还是闷了好久。

一对明眸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微微泛了白的薄唇翕动了须臾,眼泪果然还是掉下来了……

她进宫七年了,对家里的印象是不深了,可是偶尔也是会想家的。

在她的记忆里,从前那八年,家里一直待她可好了,她进宫前一日还搂着她大哭了一场,让她一直记到现在!

今天一听到这个,她突然觉得好像一切都变得虚幻了。不知道哪一种是真、哪一种是假,当年的关心和难过倒是是不是真的对她的?她觉得是,但如果是又为什么为了二十两银子就把她许给根本不了解的人家了……

这回她哭得很安静,不像前阵子因为安锦的事那样声泪俱下。他几乎听不到声响,只能看到她不停地抬手擦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