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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着窗玻璃,闭上眼睛,脑袋里又浮起了叶思远那深幽的眼神。

我的小秘密被他发现了,我再也不是青春漂亮纯洁可爱的大一女生陈桔了,现在的我,是一个在夜店里撩拨大腿,搔首弄姿的钢管舞女郎。

我想起我和叶思远的第一次见面,我的打扮纯得要死,人说第一印象很容易给人先入为主的误导,看来,我是真的误导叶思远了。

管他呢!我想,从今往后,我和叶思远,应该是真的没有关系了。

一直到1月底的期末考试,我和叶思远都没有任何联系。

期间,我只见过他一次,是在男生寝室楼附近的第三食堂。那天王佳芬发大兴要吃第三食堂的炸鸡柳,我就陪着她去了,我们坐着吃饭时,斜背着包的叶思远和刘一峰一起走进了食堂。

刘一峰在排队买饭,叶思远在一边等他。

食堂买饭这个事对他来说,的确太困难。那窗台很高,他的脚很难搁上去,即使搁了上去,他递卡、拿饭盒的速度也太慢,会影响整个队伍的速度,而且很容易引起关注。所以,他的饭菜,基本都是刘一峰帮他打包了,拿回寝室吃的。

叶思远当然可以在食堂吃饭,可是,学校每年都有新生入学,他基本上天天都在接受异样目光的注视。他在食堂用右脚吃饭时,被许多好奇或是别有用心的人偷偷拍下了照片,甚至传到了网上,这不可能令他自在。

要在众目睽睽下用脚吃饭,被参观,被惊叹,被议论,换做是谁都会不舒服,如果我是叶思远,我也会躲到寝室去吃。

吃个饭都这么憋屈,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啊!

叶思远等刘一峰的时候也看到了我。我也就朝他看了两眼,就继续低下头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