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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最新更新的一章,找回自己的文风感觉,然而将今天要写的章纲捋一遍,指尖便落在外接的机械键盘上。

说来读者可能不信,两天不码字,手感就生了,长篇小说连载久了,看前文都是满满的陌生感,时而惊为天人,时而羞耻地想找个洞钻进去。为了避免读者追连载时,在文风上产生断层感,她每天更新之前都要看一看自己的前文,将之连接起来。

按键的段落感传导到神经末梢,敲下一行字的瞬间,钟岚心底咦的一声,察觉到了细微的不对。

哪里不对,说不出来。

码完三千字后,量大了那种细微的异样就在一次次重复中被放大到无法忽视的地步——

手感好好啊!

虽然没有改头换面式的巨大灵感出现,可是在细节处却巧思满满,她并非一个擅长抖机灵的人,笑点得想半天。像《异亨》的幽默文风,她在章纲上,便列明了该章笑点,按部就班放出,一点也不灵性,如同‘此处应有笑声’的综艺。

然而,今天笑点却一个接一个的在脑海中蹦出来。

就像打通了任督二脉,恢复了灵性,从猴子进化为大圣。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难得的状态极佳,钟岚不舍得白白浪费,在完成两本书的各一万字后,她就着《异亨》的剧情,一直码着,多码了五千字,在手的关节感到疲惫时,才依依不舍地停下。

活动了一下双手,她抬眼一瞥,瞅见趴在屏幕上的玉兔,圆滚滚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状。

电脑何其方便,再不成还有平板,镇纸在这年代已不常用,风雅有余无甚实用性,能写得一手好字的更是稀罕,它退而求其次,选择镇电脑。

钟岚又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却不是之前的冰凉,略有暖意。

她的笔电开得太久,把兔子给烫热乎了。

回头看了下,室友尚在游戏里奋战,今天的工作完成得太快,没到平常的晚饭时间,她决定上床玩会儿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