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今日雨 余北欢 1991 字 2023-02-19

汤糖笑意更深了:“行了,你快回去忙吧,改天忙完了再一块出来喝杯咖啡。”

时雨应了声好,她镇定得体的和汤糖告了别,提着自己的东西朝着大门走去。

汤糖就站在原地,一直到看不见时雨的身影,也没将目光收回来。

以为穿着和她同色系的男人靠近了她,他搂着了汤糖的腰,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问道:“你看什么呢?”

汤糖道:“看个笨蛋。”

男人有些不解地看着汤糖,“笨蛋?”

汤糖转过身,指了指《初恋》:“画中男的是谁?”

男人有些酸溜溜道:“你说过很多遍了,你曾经喜欢的人。”

汤糖又指了指另外一个:“这个呢?”

男人摇了摇头,汤糖道:“这个就是刚刚的笨蛋。”

其实汤糖第一次见时雨不是在生日会,也不是在沈朝屿的家,而是同年的六月。那时候她刚结束一个考试有两天假期,考试的城市和蓉城相邻着,她就自己回来了。

那时候就是想找沈朝屿,却没想到在去沈朝屿的路上,看见了他和时雨两个人肩并着肩往回走。

她一向对情绪捕捉都很敏感,那是她第一次在沈朝屿身上感受到那样复杂的情绪。

她当时就知道了,沈朝屿喜欢这个人。

但她那时候偏偏不愿意相信,这些年,她虽然没有和沈朝屿联系过,但因为家中父母互相熟悉,她偶尔也能听见他的消息。

上了锦大,结果大学的时候又当了赛车手,这人来来往往的,也有不少向他示好求爱的,他却自始至终只是一个人。

当然她也在二人共同的朋友嘴里知道一些大人不知道的事。汤糖原本只想当个看客,但今天偶然碰上了时雨,她却又不想做看客了。

一个笨蛋,一个胆小鬼,也算相配。

她很乐意做那个推波助澜,拿掉一叶障目叶子的人。

世间苦难那么多,多一对幸福的人,也很好。

时雨回到了公司,她将今天拍摄的素材和稿子都整理好发给了夏夏。

而后拿着杯子去茶水间接了热水,蒋天也在,他瞧见时雨来了,没什么好脸色,拿着自己的杯子就走了。

五一假期一结束,他就调了工位,跟时雨不在一个办公室了。

时雨没搭理他,她接了水也没急着回工位,走到落地窗前,垂眸看着写字楼下飞驰而过的车与缓慢行走的人。

每回压力大了,又或者有什么事情想不通了,她就喜欢在这里接杯水看会外面的世界。

沈朝屿喜欢的人不是汤糖。

时雨思来想去,也想不到还有谁是画中的人。

她抿了口热水。

算了,其实也没必要那么好奇。

时雨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回到了工位上,继续工作。

晚上七点,时雨将眼镜摘下,捏了捏鼻梁,才将手头的工作做完。临近下班,合作方那边临时要加一个推文,晚上八点就要发,时雨不得不留下来加了个班。

将推文内容发给了合作方,那边一直在等着,没一会儿就回了消息,提了几处细节,改过之后就过了。

时雨将推文放在后台定了个时,从椅子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听见咔嚓咔嚓的响动过后,才将电脑放进包包里。

办公室还有几个同事在加班,时雨拍了拍和他们一一告别,背着电脑走向了电脑处。

今天忙了一整天,她还有些困了。

时雨打了个哈欠,电梯缓缓打开,她迈开步子朝着写字楼外走去,却发现有个熟悉的身影正靠在一旁的柱子,低着头看着手中的手机。

时雨脚步顿了下,但还是走了过去。

那人察觉到有人靠近自己,抬起头看着来人,脸上浮现出熟悉的笑脸:“下班了?”

时雨点了点头,她捏紧了提着的包包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来得人正是这两天都不见踪影的沈朝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