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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身体的前主人,看到这番景象,定会眼神闪躲,尽量避过去等人家方便完了再进来,而现在,何亦歌视若无睹,动作是他前世的行事作风,踏实沉稳利落!迅速!

卫生弄完后,大概还能休息十几分钟,把东西都放到班里,抬头不经意间,透过窗户看到篮球场上有几个人正在玩……那个黑棕色的圆球。

何亦歌沉寂的眼睛终于亮了亮,看看班里没什么人,忽略某科目的空白卷子,施施然向外面飘去。

坐在篮球场旁边的石凳上,何亦歌的眼睛随着几个打得热火朝天脱的只剩下背心长裤的学生移动。

过人、弹跳、传球、投篮。

片刻后

“嗳,那边那个!小心!”

打球的几个学生都停下来向何亦歌的方向看。

原来其中一个同学要向右边传球,但同伴被对方拦住,左突右突,闪不过去,没来得及接球,于是,这篮球边极有主角定律的直直冲何亦歌坐的地方飞去。

在球以一个圆弧形向这边飞来时,一直注视着他们打球的何亦歌思索了下用手还是用脚这种浪费时间的弱气问题=,=,最后决定,用脚接,因为他觉得脚比手顺点,顷刻间,身体便做了个起跳的动作,利索犹如飞鸟展翅般,期间,眼睛还瞄了眼篮筐,然后猫着腰,单手撑着水泥台,凌空一脚,篮球又直直飞了回去。

不是冲着传球的少年,而是向篮筐!

没有哐嘡声!篮球竟然没碰到周围的框架,而是直接进框!

“啪——啪——”落地之后弹了几下被其中一个打球的学生接住,表情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