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雷萨一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指间夹着粉笔,成串的优美词句从他的嘴唇中流泄,即使英语并不算是种好听的语言,但他的声音和发音却为其增色不少。他很少用到教科书,偶尔才会低头看一眼,再抬起头的时候,视线总会有意无意地扫过被夹在女人中间的何治朗。

虽然何治朗拼命抢到的座位离讲台不算近,但他仍然被雷萨的眼神看得有点心虚,不确定对方是不是记得早上的事。

等到下课铃声一响,雷萨宣布这堂课到此结束,下一秒一群女生便从四面八方向他冲过去,其中也不乏男生。这「众星拱月」的感觉,让何治朗很不是滋味。倒不是嫉妒,只是觉得雷萨那一脸假笑很碍眼。

昨天晚上还一脸落寞寡欢,今天早上就摇身一变成了大众情人了?

「老师,今天晚上跟我们一起去游泳好不好?」开口的是一个校花级的女生,学校里早已经有她对新来的英文老师势在必得的传言,准备女追男,谱出一段禁忌的「师生恋曲」。

校花的身材比脸蛋略胜一筹,光是穿着牛仔裤加T恤就已经曲线毕露,可以想像到了泳池边将会是何等的美景。

这个让在场男人羡慕到死的邀请,让雷萨考虑数秒后扬起了嘴角,「好啊。」

在一票女生的欢呼声中,何治朗鄙夷的把书夹在腋下,低头走出教室。

他才不是嫉妒,只是为自己不值,昨天他居然会傻到问那个人是不是感到寂寞,还同情他——寂寞个屁!都快比得上皇帝的「后宫三千」了!

想到自己的同情心就这样给了一个根本不需要同情的家伙,他边走边诅咒雷萨游泳游到一半头掉下来。

就在这时,迎面而来一个篮球队的队员,就是上次和他一起做拉筋运动的。

「治朗,晚上一起去唱歌吧?」对方开口邀请。

平时这种活动何治朗是很少参加的,然而今天拒绝的话刚要出口,却又咽了下去,想到某人晚上要跟人去「鸳鸯戏水」,他更加觉得自己没有拒绝的必要。

比夜生活是吧?他何治朗又不是植物人,能走能跳,要比还怕他不成?!

「好,走,唱歌去!」何治朗豪爽地拍着胸口,「不过我可不太会唱啊——」

雷萨被众人簇拥着走出教室时,正好看到何治朗和另一个男人勾肩搭背地一起离开学校。

当天晚上,在何治朗的房间里,情况难得的反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