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何元纬错愕回身,望向神态悠然的音乐总监,脸色几乎已经涨红:“难道一首歌不是好听最重要吗?会唱它的人那么多,就说明它已经是一首好歌了!”

“照这个理论,但凡去某个广场学一首歌回来,这个节目也不必办下去了。”

音乐总监轻笑一声,随意摆了摆手:“况且你最后和台下合唱,也无形中加快了你的节奏,出现了几处脱拍、漏拍。场外观众的投票是根据纯享版音源来的,你的成绩大概也不会太靠前,还是事先做些心理准备的好。”

寒意忽然临遍全身,何元纬怔怔站在原地,手脚几乎都已麻木。

这些问题在他选歌之初,节目组就应该事先提醒他,而不是在他唱完之后轻描淡写地告知,甚至还让他做什么成绩不会太好的准备。

现场观众的投票和出场有很大关系,观众们是按顺序来欣赏的,越靠后的歌曲越容易留下印象。

梁轩逸不仅是最后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没有动用舞美,从头至尾就只用了定点追光的歌手。在满台的绚烂光影衬托下,反而会叫人们的印象极为深刻。

他舍弃了改编和难度,几乎直接启用了原有的曲调,就是为了能叫观众们觉得熟悉,从而狠狠压制随后出场的梁轩逸。

可现在看来,对方不仅没有被他压制,反倒顺势利用他使观众生出了过往与现实的唏嘘慨叹,一举直击人心,连他在后台,听着都不觉心口发烫头皮发麻。

音乐真正的魅力,对任何人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