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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好,那我睡一会。说完,他当真拉过了被子,睡了起来。

全真没有理他,径自到了里屋,只是在出来的时候,好象听了几声几不可闻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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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当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内的时候,灵珂看见了,他吹熄了灯,走到窗前,任凭阳光在他的脸上轻扶而过。当身处漫天星斗的夜空,那样绚烂的繁星会迷失人的本性,而清晨的朝阳反而会有一丝指引,带给人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希望。他最喜欢的就是朝阳。昨夜,在全真离去后,其实他没有睡,极度的空虚夺走了他的睡眠,本想和全真在一起,可看见他那样厌恶悔恨的表情,这样的心也就淡了下来。既然怜惜他,就应该为他着想。

回到书桌前,合上书,准备去洗漱。多少年了,很少可以在夜晚安然入睡,这样的生活极大损害了他的健康。可他一旦什么也不想,那种吸人魂魄般的绝望和孤独便会牢牢抓住他,使他没有喘息的机会。也许是他想的过多了,谁叫他有一颗旁人没有的玲珑心,可以察觉比旁人多的世事,注定了要比旁人多受煎熬。

打开了书房的大门,来到花园中,一种叫玫瑰的外国来的花种满了整个花园。现在是暮春,这花正是开放的季节,早晨的露水挂满了花枝,艳红的玫瑰更现娇艳。灵珂不由的在这样眩目的景色中会心的笑了。他本身已经算是世间少有的人儿,他喜欢人间任何美丽的东西,不论是人或者是事物,景色,更甚者,单单只是一种感觉。

当全真推开门看见他的时候,全真又愣住了。灵珂没有扎头发,黑亮的头发散在后背,侧面对着他,所以没有看见他出来。灵珂闭着眼睛,微微仰头对着太阳,苍白的脸笼罩在朝阳那种金黄色的柔和光线中,生出了一种神圣。他一身白色丝绸袍子仅用一条丝绦系在腰间,他的上衣领口打开了,可以看见他的锁骨和苍白瘦弱的胸膛,那上面甚至有昨夜的印记,添加了浓浓的情色味道。

注定无法融合的矛盾。

金光的圣洁和敞开领口的情色被身后一片晶莹剔透血红色花海衬托的同样强烈。

白色的人和如此深刻的红色背景像用刀刻在全真的脑中,至使他在以后的岁月中依然会时常想起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