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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近三年中已经连续杀死了十八个人。

平均一下每年就是六个, 每两个月会杀一个, 光是想想就让人不寒而栗。

仇浩荡从念警校开始至今,听过看过和真实接触过的案例多不胜数, 他不能说自己对危险的犯人们有多了解, 但也有一个较为具体的概念。

从古至今的连环杀人犯,在犯案的时候总会有些属于自己的特点。

好比仇浩荡接触过的一个案子, 犯人是个大家都说和善内敛的人, 谁都没想到他会因为内心中的自卑杀人。先是杀了甩掉他的拜金漂亮女友,接着就是一个又一个同他女友类似的女人。

这些被杀害的女人们在年龄、外表、气质等方面全都有着很大的相似点。

还有的犯人纯粹就是觉得自己特别厉害,想要通过戏耍警方出名,他们会在作案的地点或者时间、被害者等某处留下属于自己的标记, 以此嘲笑警方,“看啊, 就算我给你们留下了这么多的线索, 你们也抓不到我, 甚至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诸如此类多不胜数。

可康方不一样。

康方也杀人, 但他杀人的对象却没有任何的共同点。

这些被害者从青少年到老人、从正规职业者到非正规职业者、从黄种人到白种人应有尽有,几乎找不到任何的共同点,且康方每一次都会将这些被害者处理的不留痕迹。

如果硬要说一个共同点的话,大概就是这些人都是被康方杀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