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登的血液里到底流着什么血,无论是陛下,还是加布雷恩思,他们都心知肚明。但是陛下觉得没必要因为一位歌女的孩子去涂黑儿子的好名声,至于他的儿子,他目前还不敢做这样的事情。他不告诉自己,陛下便不会去揭穿他,诺曼家不需要那样的子嗣。

“这不是事情,加布雷恩思,只要你结婚会有无数的艾登,到时候那孩子自然会有危机感,自然会乖乖的,不过是恃宠而骄罢了。”陛下说的云淡风轻。

他没看到,站在他身后的加布雷恩思脸上突然露出极其悲痛,极其难过,极其压抑之极的神色。没错,自己的父亲有无数的孩子,他们每个都要努力做到最好、最乖、最强,这才能得到父亲的慈爱,父亲从不对太过软弱的孩子露出他的帝王慈祥,这便是这个家所谓的爱。

陛下亲自打开门,当他回头加布雷恩思的神色已改,他露着羞涩说:“即便是结婚,也不是随便就会有孩子的,父亲。”

自认解开了多年心内的疙瘩,诺曼十四的心情无比的好,他已经开始算计如何安排儿子的婚事了。这个孩子拒绝婚姻多年,当年伤害他也是形势所逼,现在好了,他要给最满意的儿子操办一场最最完美的婚礼了,这真是太好了。

他大力拍打儿子的肩膀:“没事,没事,你大可多娶几个,诺曼家的男人不缺女人。只要你想结婚,我会令你满意的,我的孩子,真的。”

父子俩在门口告别,他们甚至相互贴了一下面颊,加布雷恩思又夹着那卷布绢慢慢来到陛下办公室毗邻的若代大公办公室。埃德蒙不在,虽然很好奇那该死的小崽子到底去了哪里,但是加布雷恩思依旧是笑眯眯的赞赏了大公办公室的几位能干的秘书之后,放下布卷离开了那里。

在暮色中,加布雷恩思亲王慢慢溜达着,不知道怎么了,他来到了丹尼仕柯西北角,琴丝达妮的住所。 那位美丽的妃子已经化为尘埃,她的故事只能被当成野史传说。加布雷恩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这里,也许是,在过去的某些年,因为他是被收养的,因为他总是被欺负,他喜欢来僻静的西北角哭泣。

那时琴丝达妮还未住在这里……

现在这里也是人迹罕见的,大部分的丹尼仕柯人说这里有鬼,那鬼是琴丝达妮,她喜欢在夜里出来勾搭未婚男性,可怜的琴丝达妮已经成为了传说,化身□女神。

加布雷恩思抚摸着一颗古树,模糊的记忆里,有个女人,就在这里,亲切的抚摸着自己的头顶,拥抱他,还给他许多糖果吃。那女人是谁?他却忘记了。

“谁?”加布雷恩思看到树冠阴影下有个人站在那里,他大喊了一声。

“殿下,是我,明妮。”明妮慢慢走出那里,悄悄把一本书随手丢进附近的花圃。

“明妮?你怎么在这里?”加布雷恩思微笑的问她。

莫名其妙的明妮脸色涨红着,这个女强人甚至行了个女官的屈膝礼之后才发现自己穿着长裤,她低声叨咕了几句后大声说:“这里空气好……抱歉,殿下,我还有事……那么……告辞了!”

加布雷恩思看着脸色涨红,几乎是落荒而逃的明妮消失在花墙尽头,他看下左右之后小心的走入花丛。不久这位亲王拿着那本书借着远处的灯光看了一下封皮,顿时笑了,他想他知道明妮为什么脸红了。

《爱的笔记》踄伦斯著,时下当红的爱情小说。加布雷恩思在最近的新闻上经常见到,据说故事是说一位职场女强人,如何把自己嫁出去的故事。

他回头看着明妮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很久之后慢慢的把书放回原位,他走开几步又折返回去,拿起放在口袋的笔这样写到:“如盼有爱,不如迈出一步。本月十三日晚,郊外恰克餐馆。 诺曼?托波祈?加布尔雷恩思。”

埃德蒙不在自己的办公室,最近每到傍晚他都会做着城市有轨电车转乘南区城市快车兜圈子,每天下午六点到十点,他就会换好衣服悄然的从若代的地下通道悄悄出门。以前他会在这个时间选择工作,或者跟威尔克斯特或波纹科菲散步,但是,就要离开的这个秘密,只能暂时放置在他心里,不到那个时候他不想跟大家分享。四胞胎似乎对离开很麻木,也许离开故乡太久,故乡已经成了梦里才出现的东西。

城市在快速进步着,这里的每一片土地都有自己努力的成绩单。街道、商店、妇人头上的羽毛、城市基础设施、学校、孩子、年金等等等,他给卡蒙嘉带来了快二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穿着普通民众的衣衫,埃德蒙开始了每天巡视王国的旅程,他想把这个城市放置在记忆里,然后再也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