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页

江湖这个词,其实并不应该只用于武侠小说中?江湖是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战争,也是一个社会,充满纷争的社会。这个社会并不是完美的,它那么的神秘又那么的市侩,它有容纳所有人的胸襟也能够让一个渺小的人活不下去。纷争、平和、光明、阴暗,江湖永远是那个江湖,如何去看待它,只是在于你的心。

那曲子正如原文描述的一样,渐渐低音中偶有玉珠跳跃,清脆短促,此伏彼起。似乎是豪迈不羁、似乎是无奈厌倦、又似乎是柔肠百转。然纵江湖变幻莫测,我只笑看江湖,洒脱无比。

一声清越的尾音结束了音乐,有种戛然而止的感觉,细思又觉得恰到好处。全曲终了,却是余音绕梁,让人意犹未尽。

密尔斯今年63岁,在这个名为娱乐圈的江湖中已经厮杀四十余年。星际只是安琪儿一时兴起弄出来的公司,她志不在此,好不好都无所谓。赚钱就继续干着,不赚钱就卖掉。安琪儿的心不在这里,而密尔斯却热衷于这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却一样血雨腥风。

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娱乐圈风起云涌,一浪更比一浪的高,也明白在这波涛汹涌的战场中,想要站在高处实在太过艰难。他见识过阴谋诡计,见识过趋炎附势,见识过卑鄙无耻,却也同样在这一汪浊水中见到永不磨灭的明亮,那种原钻的光芒,永远让他兴致勃勃,想要打磨。

不是没有厌倦,不是没有疲惫,否则密尔斯不会和莎拉同个年龄段却被黎昕看做二百岁的老人。不是他长相老,而是心态。见识过一切阴暗后,他的心中是无比疲劳的。最初的雄心壮志已经磨灭,棱角化为圆润的筹谋,年轻的斗志一点点消散。

因为太清楚,所以太累。见到娱乐圈新人时,已经不再会被那光芒所吸引,因为早晚有一天这光芒会染上独属于娱乐圈的色彩。他自己也在这染缸中沉浮,就算浮得比别人高些,也只是在随波逐流而已。

新人干净单纯又怎样呢?珍贵吗?不,并不珍贵,那只是无知的表现,只要明白这个圈子的隐晦规则,大家都会沉下去,再也浮不起来。

而现在,他却再次看到了光芒。

不是尚未打磨的原钻,而是已经历尽千帆,却依旧明亮如昔。他明白娱乐圈的险恶,明白这其中的尔虞我诈,更知道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黑暗可能会永远存在,可是他依旧不在乎。他没有高高在上地站在圈外讽刺,站着说话不腰疼地觉得这里的人都是肮脏的,他深处其中,明白一切,柔和却又刚强。

纵使暗潮涌动,纵使沉浮不定,他却只是笑看这复杂的世界,无比洒脱。

洒脱,对,就是这个词!曾经进入这个圈子时,密尔斯也希望自己能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可他现在已经淤泥缠身,不知如何洒脱了。

然而今天,这一曲,却让他重新体会到洒脱的味道。曲子是高傲的,这种高傲不是站在山峰上嘲笑山脚下的人个子矮,而是真正地身处其中,却依旧能够傲视天下,因为他能够做到真正的洒脱,为何不笑傲!

黎昕的吹奏依旧是稍微有些不熟练,美中不足。可是其中蕴含的感情,却将密尔斯深深震撼到,他激动地站起身走到黎昕面前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笑傲江湖,笑,因何而笑,因为一份不变的傲骨;傲,凭什而傲,因为一抹不改的微笑。”黎昕回答道,“根据古曲《广陵散》改编。”

“笑傲、笑傲、笑傲!”密尔斯每重复一次眼睛就明亮一分,到最后已经变味探照灯的程度,“好,这个词用的好!这是你自己做的曲子?”

“我才十七岁,”黎昕笑笑,“哪有那么优秀的才能,不过是将古曲吹奏出来而已。这首曲子,将曲谱和乐器声音输入光脑中,也是能够演奏出来的,比我不熟悉的演奏还要熟练精致。”

“可是少了一分傲骨,少了一抹微笑!”密尔斯反驳道,“机械一般的熟练度算什么,没有灵魂的人偶那能是人吗?人体这些构成元素一个小孩子的零花钱就能买到,但是能成为人吗?人有感情,光脑没有!”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黎昕点点头,“所以您觉得我今天的试镜怎么样?”

“不行!不行不行!”密尔斯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他连说三声不行,黎昕的心沉了下去,这样还是不行吗?难道真是他技术太差了?早知道吹个熟练一些的曲子好了,可是将来换了乐器早晚会这样,长痛不如短痛,他再想办法征集粉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