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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就躲在山上,等上十天半个月,他们的防线松了口,自己再静悄悄的逃离。

然而,便在硝烟弥漫的那一刻起,山巅之上,那紫色眼眸的主人却露出一抹若有似无的讽刺。

看着窗外白皑皑的积雪,事儿飞过的鹰鸣,却再次垂下眼帘。

还,早了些…

曹振淩在何振回来后没多久便觉得不妙,说不出的感觉但他信自己的自觉。

曹思慕现在在何处,做什么,曹振淩作为他的兄长没底,若贸然过去怕是不妥。料不准会坏了她的大事到也罢,反而让那丫头片子身陷险境却是不妥。

犹豫许久,拿了袋上好白酒泡过的小麦去马棚。

是的,他要去贿赂自己那匹比千里良驹还要千里良驹,一得瑟就喜欢啃主人,发情时不管性别直接上的“龙骨马”,一般称呼为龙马。

虽然他能吐糟自己的良驹三天三夜不打嗝的,可真要说乌云也挺能耐,上次还帮自己骗来几百匹野马群,最后才知道他是看上人家马头了,糟蹋了对方…虽然那是公的。

图拉为这事已经啧啧称奇好久,看着乌云就眼馋,可惜乌云暂时没对娇弱的小母马有兴趣…骗不到种,略忧伤。

认真要说,乌云才是人生赢家,除了正房潋云好脾气,见它出去花心也当做没瞧见,偶尔兴趣来了自己到是勾搭勾搭小母马,每次想办正事儿,就被乌云破坏外,似乎也没啥。可乌云是瞧见长得俊朗四肢有力的千里良驹,就忍不住糟蹋对方,也不管对方乐不乐意。

这强取豪夺的梗,有些糟心。

曹振淩想着把泡了酒的麦子倒进马棚,一边亲自!给那匹大爷样的乌云梳毛一边求它“我那妹子在草原上也不知道哪个角落,您要不帮忙跑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