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打算

李启把山羊往地上一甩,和沈水碧打了声招呼,就开始扒皮拆肉了起来。

米粑粑早就吃完了,这几天,李启都是吃的肉,每天都会在老马的帮助下去打猎,如果打不到猎,就去抓鱼。

之前不敢这么做,那是因为他武力不咋地,跑的也不快,如果离开大路,遇到危险,那跑都没办法跑。

可别觉得李启有鲤流意,所以抓鱼钓鱼很简单。

水里有的可不止是鱼。

万一钻下去,遇到一水猴子,和你面面相觑,那你就等死吧。

惜命的李启,在有把握之前,绝对不冒一点风险的,哪怕是找水源,也绝对不离开大路一里范围之内。

不过嘛,自从鲤流意入门,老马伤势好了的之后,他就胆子明显变大了,敢于深入一些,甚至主动去打猎抓鱼了。

毕竟,就算遇到危险,打不过还跑不过吗?能有多少野兽跑的比老马快的?那可是龙驹!

除了这个因素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干粮吃完了。

不打猎,就得饿死了。

不过,好处是,从他开始吃肉吃鱼之后,鲤流意的进步速度就开始突飞猛进了。

武道法门,首重毅力,次重资粮,名不虚传。

天天吃肉的人,进步都要比别人快得多。

这几天下来,李启也攒了一些兽皮兽骨,肉是吃完了,但皮骨还是可以拿去卖些钱。

本来他也准备去采点山货卖的,只不过,木耳这些,采是采到了。

但他不会保存啊……

他尝试晒木耳,弄成干木耳什么的。

但很快就腐烂了。

没这手艺,还是算了吧,每天采点自己吃吃得了,调剂一下口味。

至于蘑菇或者香菇之类的,他没敢采。

认不出来,吃死了怎么办?百越之地,十万大山,虽然盛产蘑菇之类的山珍,但种类千万种,不是老山民,普通人去采来吃,稳稳的死在里面。

李启可不想吃完之后看见小人在眼前蹦跳。

剥皮拆肉完毕,李启把下水放进河水里冲,等冲十几分钟,异味就没有了,至于肉,现在就可以开始放进锅里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