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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走了。”楚煜城呐呐地说,经过休养生息,他的伤已经好得七七八八,虽然他很想再赖下去,但这里总归不是长留之地,他只怕已经被人盯上了,留在这里只会带她危险,这是他不愿看到的。

“哦,那,再见。”言曦漱了漱口,平静地应道,就像送走一只小狗小猫一样。

“说你没心没肺,你还真是无情无义,好歹我们也‘同居’了这么久,怎么都得表现得不舍点吧。”楚煜城很无奈,言曦看他完全没有一点对待异性的自觉,难道她对他就真的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吗,他长得不帅么,还是他性格不好,为什么像他这么优质男人,她就连点心思都没有动呢,唉唉,伤心啊!

“打住,什么同居,很有歧义的好不好?”

“我们同住一屋檐下,不是同居是什么?如果你怕我坏你名节的话,其实我也不介意对你负责的,虽然放弃花园里众多鲜花,但为了你这朵奇葩还是可以考虑的,怎么样,考虑一下,你看我,长得不错,身家也颇厚,对女人更是温柔体贴,你要不就从了小爷吧?”楚煜城卖力地自我推销,如果可能,他是真想带言曦一起走的。

“多谢大爷的青睐,小女子自认没这个福气,你还是回去招惹你的莺莺燕燕吧。”楚煜城说话向来没句正经,言曦也习惯了,乐得跟他打哈哈。

“百花盛开固然美丽,可我现在更爱的一枝独秀,真的不考虑?”明明很正经的求爱问话,楚煜城偏的用嬉皮笑脸的面孔来掩饰,他从没这般真心想与一个女子执手,说穿的,他也是有些害怕被拒绝的。

“不考虑,你还是当你勤劳的蜜蜂吧。”言曦推开挡路的楚煜城,临走了都要调戏她一把,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楚煜城猛地拉住她的手,眼中有太多言曦看不懂的东西,这一走,他自己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有时想想不如干脆敲晕她,一起带走了算,但一则,这女的身手不错,他自己又是个伤员,打不打得过还得另说,二说,他也不愿强迫她。

“这个送给你。”楚煜城把吊坠塞到她手里,当初见徐哲手里这个东西里,就觉得十分合适言曦,当场就硬‘抢’过去,却一直没送出去。

“无功不受禄,我不能收。”言曦赶紧推了回去。

“我就走了,你留着当个念想呗,也不是多贵重的东西,我在你这白吃白喝白住这么久时间,给点住宿费也是应该的。”

“那好吧,我就收下了,挺漂亮的。”言曦拿起来晃了一下,“你还是等晚上再走,白天出去太危险了。”

“终于懂得关心我了,承认吧,你心里就是有我的。”楚煜城喜滋滋地说道,他宁愿相信这是真的,也不知是说服她,还是说服自己。

“去你的,我是怕有人看到我这跑去一个男的,坏我名声。”不得不说,在感情这方面,言曦确实神经大条了些,要是别人这样明里暗里地示意了无数遍,早该明白了,可她偏以为楚煜城又是在耍耍嘴皮子,这当然也怪楚煜城当初没有把握好形象再出场。

“今天是我们同居生涯最后一天,给点面子,别再打击我好不,伤痕累累的心又被划上一刀,碎了一地啊。”楚煜城捧着心,作西子捧心状。

“有这么脆弱吗,拿瓶万能胶黏回去就成了。”言曦以打击楚煜城为乐趣,想到他要离开,说真的,还是真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舍。

“我现在就想把你劈了,再黏起来。”楚煜城恶狠狠地说道,“不管,你‘金屋娇藏’了这么些时候,我连外面的阳光长啥样都快忘记了,今天是最后一天,你怎么也得带我出去走走。”至少给他多一些美好的记忆。

“我还要上班……”在楚煜城恶毒的眼神下,某小绵羊很没骨气地妥协,“好了好了,带你出去玩,乖哦。”说罢,还掂起脚尖,揉了揉他的头。

“我不是你宠物,别用这么恶心巴拉的声音。”楚煜城扯下她的手,耳根却微微有些红了,每次都是他调戏别人,今天居然被人反调戏。

言曦嘻嘻一笑,楚煜城有时候也挺像个大男孩的。

萧扬很可怜,他被折断了一只手,可怜兮兮地用绷带吊着一只手不能动,最恨的是万恶的玉枫居然不给他请医生,还让他自行解决,他能怎么解决,用另外一只手绑吗,最后还是舒瑶毛遂自荐,主动给他包扎,但这女人是学设计的,脑袋构造就不是正常人能比的,给他吊着手,她竟能把绷带绑到脑袋顶上去了,还滑稽地弄出两只兔子耳朵,他一代冷酷美男的形象就此毁于一旦。

看着四肢健全,气定神态看书的玉枫他就来气,他不是笨蛋,玉枫动手的时候,他当然有还手,可是打不过能怎么办,连焰也被小四带来的小黄追杀,丢下他这主子,叛变地躲到大树上避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