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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他?”向傲庭收好手机,突然询问。

时进看他一眼,见他表情认真,于是也认真了起来,点头应道:“很喜欢,我想和他过一辈子。四哥,廉君真的很好,我希望你们能好好相处。”

向傲庭没说话,弯腰帮他收拾好东西,直到和他一起走出了操场,才又问道:“为什么是他?”

时进空着手走在他身边,回道:“喜欢一个人哪有什么为什么,等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就已经很喜欢他了,幸运的是他也很喜欢我。四哥,你们其实都对廉君有偏见,他的职业不是他主动选的,是生活推着他站上去的。在其位谋其事,他有太多无奈和身不由己。比起什么暴力组织的首领,他其实更想当一个普通人。”

向傲庭垂眼,认真思考他的话。

时进继续说道:“他很好,也对我很好。我刚认识他的时候状态很糟,又穷又胖,什么都不会,还偷了他果园里的鸡,他也不嫌弃我,知道我的情况后收留了我,给我吃,给我穿,给我工作,找人教我东西,去哪都带着我。我本来是不打算继续读书的,计划着等以后生活稳定了,再去考个成人大学什么的。但他不同意,用各种方法哄着我学习,给我安排老师,让我参加高考,帮我选择学校。我说我想考警校,卦一他们都不赞成,就只有他支持我……四哥,没有他,就没有现在的我,是他把我推到了正确的人生道路上,没让我走歪太久。”

也可以说是廉君亲手把他一团乱麻的重生生活,一点一点编织成了现在这副未来可期的模样,帮他在这个世界扎下了根系。

“他很重要。”时进强调,语气坚定,“我要和他在一起,一辈子。”

“小进。”向傲庭突然停步,问道,“你现在幸福吗?”

时进侧头看他,眯眼一笑,回道:“如果你能把你的手机借给我,让我再给廉君打个视频电话,我会觉得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