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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希望我一个人记住你,还是希望别人也记住你?”西蒙不会被这种情绪所干扰,他的工作就是在这种铺天盖地的负面情绪中,找到病人真正的人生目标。

“当然是越多人越好!我希望被人记住,这样就不会消失!哪怕我真的消失了,也不会觉得可怕。”白龙说。

他想起自己小的时候,那时候他实在是太默默无闻,也太普通,在一大群龙里面算不上什么重要的龙。他那个时候拼命的做很多事情,希望被自己的同类记住。

后来他花了很长时间,用了很大的心思去谈了一个恋爱。

对方是把他从小养大的龙女,比他年纪大很多,长得也普通。不过白龙不介意,他觉得那条龙女应该会记住自己,因为两人在床上的时候,对方总是充满深情的呼喊自己的名字。

只可惜,过了没多久,那条龙女也死了。是被族里的人咬死的,龙族虽然天性淫-乱,但淫到了养母身上还是不容于世。

龙女死了,白龙仓皇出逃,他很伤心,但那个时候他还不是最伤心的。因为他想——我还可以跟其它的龙交欢,还可以跟妖怪,跟人,甚至跟牛,跟马来一发,它们都会记住我的。

的确,每当白龙把他们送上高潮的时候,那些生物都会满怀恋慕和感激的呼喊他的名字,虽然只有短短的十多秒。但也只有十多秒而已。

很快,他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让别人记住自己。

或许是有的,比如积善行德,让人类为自己建立庙宇。但他不是那种很有本事的龙,他的全部技能点都分配在床上功夫。

于是,呼喊他名字的人很多,记住他的也有,但都短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