痣?
除了瑜鞅,其他人都往麋鹿的额头望过去。
麋鹿额头上是留了一撮,和普通男人不一样的刘海的,刚好遮盖住了左额头的上方。如果撂开那些刘海,按照朱潜刚才说的那样,果然是,在上面有一颗红痣。
这颗痣有什么神奇的地方吗?
大黑等人正有些迷惑。
可以说,这种事儿,反而是老一辈的应该是听得多的缘故,反而一下子明白了。只听邱几道突然惊呼一声说:“福星!”
对了。
麋鹿之所以在仓皇堡里众多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被堡主重视,无疑就是因为,他是带着福星出世的人。
有了这颗福星,说明他的运气,比起常人而言,是好到了极点,往往能化险为夷。
比如说,本来朱潜真的是拿他去试药的。没有想到,这个药试着试着,这个男人的运气好到爆,自个儿身体对毒药产生了免疫力。
如今,只要等麋鹿的体内产生抗体以后,朱潜拿他血清,输入雅子体内,能给雅子解毒了。
听到这里,邱几道脸色顿时浮现出了一种灰败的神情,说:“天助龙潜,莫怪,他人要把你斩草除根。”
“叔叔这话,我可以理解为,那个想要杀我的人,正是未来要与我龙潜抢人抢东西的人吗?”
麋鹿又抽了下嘴角,实在忍不住出声了,对朱潜说:“你装着孩子的口气,你知不知道,你恶心他,也恶心死我了。”
朱潜立马横起眉扫了他一下:“之前,你不是一直嫌弃我老气横秋吗?放心,以后,我会一直和你这样说话的。”
“别!”麋鹿急攘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