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着冥域之人皆不喜光亮, 结界之内即使是白日里也常常是阴沉沉的, 整个色调都要暗沉几分, 看起来没有什么生气。

又因为有着昼伏夜出的习性, 关飞月和沈布仁走进城中时连半个鬼影子也没看到, 空荡荡的一片,安安静静得好像空城一般。

两人走过好几条街, 才发现一个开了半扇门的小酒馆。

这酒馆门上挂着招展的白布, 两边分别摆了一排盛放的菊花, 角落里放着个小香炉, 里面插着三支燃到一半的线香, 要不是牌匾上那大大的酒馆二字,关飞月还以为这摆的是个灵堂呢。

开了门便是做生意的,两人走进去,见里面却是寻常的酒馆摆设,大堂里空空的没有客人, 只在柜台里边坐着个人, 正撑着脑袋闭目养神。

走近了一看,却是个长脸男子,四十来岁, 面色发青,眼下浮肿,有着浓重的黑眼圈,听到有人靠近便睁开眼来,一大片眼白中一点黑小的瞳仁,看起来跟鱼眼睛似的有些骇人。

这人面相生得怪,说话的声音也怪,好像吊着一口气在说话,调子轻飘飘的:

“二位客官要点儿什么?”

柜台后面的墙上挂了好些木牌,正是菜单,不过因为冥域之人不进食,几乎全是各种酒,只有一两个素菜。价格也明明白白地标着,几钱几两都和人类的酒馆没什么两样,货币也是流通的。

沈布仁随意点了两样,随口道:“我二人找了许久,才寻着你这一家开着的酒馆。”

长脸男子嘿嘿笑了两声,阴恻恻的:“二位看着面生,是才来冥域的吧?”显然是把两人当成了初来乍到的新“鬼”。

关飞月顺势点了头,问道:“这可有什么说法?”

“本来白日里也会有些人走动,虽然生意不如夜里,但也有不少像我一样为着多挣点钱白夜都开着的店。只不过这段时间因为冥王大喜之事,不少人都赶到王城去看热闹了,白天就更没几个人了,因此也就不开店了。”“冥王大喜?”

“对啊,冥王前段时间出去了,这才回来就宣布了七日后大婚的消息,”长脸男子说起来好像自己要结婚一样,笑得见牙不见眼,“冥王熬了这么多年也终于迎回他的伴侣了。”

“迎回?”

“是啊,虽然具体怎么样我们这些一般百姓是不知道啦,不过冥王和他伴侣的故事却很是感人,作为一段佳话一直流传在整个冥域有几百年了吧,”长脸男子露出一副很是向往的神情,“你想啊,冥王身边又不是缺美人,却始终只深爱着一人,就算是后来爱人失踪了也没放弃过寻找,就这么当了一百多年的光棍。现在好不容易把深爱之人找回来了,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啊。”

“这位冥王的伴侣既然能得到冥王如此的青睐,想必有其出众之处。”

“那可不是,”谈论起自家老大的八卦,长脸男子说话的调子都抬高了几分,“数百年前,冥王的爱人还是人族的时候,是一位本领高强的将军。冥王那时正化身为一名人类修行者在世间各处游历,机缘巧合之下两人相遇并且互生爱意。你们也知道人族是个死板无趣的族类,莫说是二人族类不同了,就因为俱是男子就要拆散他们。但将军不愿与冥王分离,又实在不堪人族逼迫,万般无奈之下选择了自尽,好在冥王及时护住将军的魂魄,耗费了巨大的灵力才让将军成为了冥族,二人这才得以相守。”

原来冥域之人前身来自各个不同族类,大家都是死过一次的,因此也就格外看得开,只要不打搅到自己的生活,一般是不管别人做什么的,莫说是同性相爱成婚,就是一只狗爱上一只猫,他们也能高高兴兴参加婚礼,反正都图个热闹高兴。长久下来,冥族成为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族类,并且对其他族类那些复杂的规矩很是费解。

虽然冥域内常年都是一副阴沉沉的画风,但冥族意外地都喜欢凑热闹。平时谁家有个喜事,就连素不相识的路人都能进去讨杯酒喝,更不要说这一次是冥王的大喜事,整个冥族各个都像自家嫁娶一样,包袱款款地赶去王城,就为了能参加这一场空前的盛宴。

长脸男子说得兴起,却又忽然垮下脸来,一双鱼眼失去了神采,嘴里嘟嘟嚷嚷很是委屈:“唉,要不是我那婆娘不准我跟着去,我早跟我那几个哥们儿一起去王城了,哪里还会守着这破店……”

“你还敢说?!你跟你那几个狐朋狗友只要一混到一起,喝酒就跟喝水一样,要不是我看着你,你早就喝得魂飞魄散了,还能在这儿叨叨老娘呢!”

河东狮吼般凭空炸开的浑厚女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