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页

“鲁哥!”

“这野狗好壮实!”在鲁正业印象里,野狗一般都很瘦,可眼前这条黑狗身不仅身高体壮,反应还十分敏锐,见有生人靠近,立刻龇牙低吼发出警告。

雷子边安抚边道:“恩,大军是现场这一带的狗王,手下几十个小弟哪。”打小在农村长大的雷子,身上自带一种野生气息,那狗王显然十分信任他。

“你给他喂的什么?”

“都是昨天晚上吃剩的饭和鸡的内脏。”

两人正聊着,刘铭打厨房走了过来,“嚯,好大一条狗!”

说来也怪,吃得正香的黑狗王瞥见刘铭走近,仿佛受了惊吓一般,饭也不敢吃了,整个身体趴在地上,“呜呜”低叫,后腿都开始发抖。

“小铭,你好像把狗吓到了。”鲁正业笑道。

刘铭怒道:“还真是狗眼看人低啊,我一过来,就从这么低的角度看我?”

雷子见状,赶紧站起身来,将黑狗挡在身后,跟刘铭打招呼,黑狗王则觑空转身,一溜烟的逃跑了,连饭都顾不上吃了,搞得刘铭一阵无语。

周六对现场的人来说,算是过小年,连进现场的时候都乐呵呵滴,因为他们都知道等采买人员从镇子里回来,晚上大伙能美美地吃上一顿鸡肉。

小镇上的集市,是临时的,只在周末两天从上午九点一直摆到下午一点,卖菜的农民随便找个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便可以摆摊。

王旭峰指挥皮卡车司机将车停在镇子外面等着,每人手上都拎着大号编织袋徒步走进小镇。

摊主们见到王旭峰十分热情,知道这个华夏人买东西豪气,本地人是10卢比,20卢比的买菜,而王旭峰上来就是一堆儿包圆儿,几百卢比的买。

王旭峰算是十分有语言天赋的那一型,才在天竺混了三个月,就能用一些简单的天竺当地语跟小贩们交流了。

刘铭笑着拍了拍王旭峰的肩膀,“看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