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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欢欢而言,这是致命的吸引。

他在潘森身边时,不需要思考。

一直到吃火锅,潘森把一片牛肉夹在他碗里,他仍在出神,他想自己一辈子都拒绝不了这份爱,他贪恋,却无法回报。

“想什么?”

“我在想……你什么时候会厌倦和疲惫。”欢欢说话一贯直白,甚至怀有恶意地说,“如果在我身上一直得不到回报,你什么时候会厌倦和疲惫。”

那时候,是不是都解脱了?

潘森轻笑,“时间会给予我们答案,我们慢慢等,不急。”

傻欢儿,你这么忐忑不安,深怕辜负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这样的你如何会让人厌倦?又怎么会令人疲惫?

潘森也学聪明了,并不会把全部的心思都说出来。

这顿火锅,吃得没有一点火药味,下午时的争执仿佛不曾存在过。

潘森去衣帽间,翻出一套新的睡衣来,昨天那套睡衣早上弄脏了,他还没来得及给欢欢洗,潘森揉搓着柔软的绸布,淡定地问,“欢儿,既然……都一次洗过了,一次也是洗,两次也是洗……一起吗?”

欢欢,“不要!”

潘森笑了笑,眉目溢出一点点妖孽,“你想看我的女身吗?”

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