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奔奔,就是个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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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周周皱着眉头,圆珠笔已经在手心里面转了好几圈都无法落下一个字。她最近跟同桌谭丽娜学习转笔,谭丽娜不仅仅会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让笔在手中正反旋转,甚至还能让圆珠笔从小指一路绕到拇指食指间夹住,再反方向翻滚回去,周而复始,好像在手背上飞舞着一只急速振动翅膀的蜻蜓。不过这样灵巧的谭丽娜,却因为徒弟余周周笨拙,几次发誓要上吊——然而余周周的确是个勤奋的学生,她很努力,每时每刻都在练习,不过幸运的是,班级里面的自习课向来闹哄哄的,别人都听不见她的桌子上传来的噼里啪啦的响动,也没有注意到钢笔帽被甩飞的时候喷溅出来的蓝色钢笔水。

“该死!”余周周放下笔,圆珠笔忘记盖帽,刚才转笔失败,落下来的时候又在纸面上狠狠地划了一道。

周记。每周都要上交一篇不少于三百字的周记和5张钢笔字练习纸。余周周并不对作文打怵,但是这种写给老师看的周记,总是让她很为难。

“陈桉,我觉得事情总是很有趣。老师想看我们的记事,我偏偏不愿意写给她看,而你不愿意看到我的信,我偏偏写起来没完。哦,我不是抱怨,我真的不是在抱怨。”

其实余周周知道,自己也并不是愿意把所有事情都告诉陈桉。很多过于小女生的事情,她还是努力避免让对方知晓,比如自己对于漂亮笔记本的执念,还有对于各类文具的狂热。

曾经乐团排练休息的间隙她也曾经看见过陈桉站在窗边,阳光穿过老旧排练场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只顾着低头看书,书页上随意地夹着一支普普通通的圆珠笔或者自动铅。陈桉的书包里面只有一个普通的笔袋,里面只有两支圆珠笔,一支钢笔,一直自动铅,一块橡皮。他做数学题或者物理题的时候可能会画图,但是甚至都不用格尺。

余周周明白一个人的学习成绩与他用什么样的笔写字是无关的,可是,不知怎么,漂亮文具渐渐成为了她的爱好。如果她买到了一只设计格外独特的自动铅,那么做数学题画图的时候她的思路就会更顺畅,而一本略带磨砂表面的浅灰色暗格笔记本,就能让她在英语课记笔记的时候更专心。

这渐渐地已经变成了一种怪癖。独自一人流连在周边各种文教店里面,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