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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笑容甚至是温柔而憧憬的,凄清的夜色都在这样的笑容下显得暖和起来,看上去是他一个拥有美好未来,并且知道怎么到达的人。

休斯盯着他看,他仍无法判断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一个真正的好人还是危险分子,是否打猎太久,以至于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黑暗的国度……

但他知道,伦纳德着实是个捕猎高手。

伦纳德离开后,他们还真在沼泽里又找出一具尸体。

尸体埋得极为谨慎,找到时只剩下骨头的残渣,如果不是目的明确,他们根本发现不了。

最终,他们从实验室里得到结论,死者是个女人,死了差不多十年,正是邓肯那件案子的尸体。

事情也和伦纳德说得差不多,那时邓肯还是个年轻人,因为一次意外,无法控制脾气地杀了个妓女,他小心地埋藏了死尸,而且心里知道,小镇不会在意一个这样的女人失踪的。

从没想过这么多年后会有一个人回来找他,如此的执着,还那么了解他,不光找到了他的日记本,甚至还有两个目击证人——他干那事儿时可真不怎么小心——都是间接证据,也许他最后也找不到能定罪的东西,但已经足够他慌乱了。

有时休斯想,他为什么不把塞西尔的尸体埋得更为隐秘,这样被发现的概率会更小——他确实藏了尸体,把挖心之事当成后备措施,但离第一具尸体的谨慎差得远了——后来他想,也许他潜意识中是故意这么做的。

邓肯想给那些把他踢出来的fbi看,告诉他们他是有能力的,可以愚弄别人,不该只困在一个小小的镇子当副警长。

如同伦纳德在书中所说,他们被抓,几乎总是因为过于强烈的表现欲望,而这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