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留著它的,只是掉到了床底下而已,那只绒布大狗。

这些日子他一直记著我的。

我笑了,闭上眼睛,安心沈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真的是实际意义上的腰酸背痛腿抽筋,阳光从窗户洒在被单上,天空平静而晴朗。

我把绒布狗从床底下捞了上来,它还是那副傻样,却让我觉得无比可爱。下床,挪出房间,我要找的人似乎也没起多久,正在做早饭。

“你,醒了?”他要比在这种事情上脸皮城墙厚的我害羞得多,看到我,整个是僵硬的。

“嗯,好香。”这样站著不走,起码早午饭要招待我吧。

“自己去倒,”他指了指刚煮开的牛奶递给我杯子,又立刻抢了回去:“还是我来吧,总觉得你肯定得烫著自己。”

好好哦。我心说。

“没什麽话要说吗?关於昨天晚上?”我一直盯著他,盯到吃完饭,他才终於主动开口。我想了想,似乎有必要澄清一下:“那个……你也许不记得了,昨天晚上其实是你主动对我……”

他的脸刷地红了,显然我猜错了谈话方向。

但他只是脸红,没有昨天那麽激动,没有昨天那麽生气,现下这个气氛可谓是出人意料地好。如果我不抓住,如果我再被他赶出这个门,我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货。

“肖恒。”我扶著桌子站起来,整个身子倾向他那边,他没有往後躲,而是手背贴了贴我的额头:“嗯,太好了。你昨天晚上发低烧,现在已经退了。”

……这些都不是问题。为什麽我还磨磨蹭蹭。奶奶的,中间的桌子真碍事。

“肖恒,我想你可能对我有误会,我知道你气我,可是你先听我说完,”我很低声地说,拉著他那一只手悄悄绕过桌子坐到旁边:“我不是故意离开这一年的,是方写忆让我走的。”

没想到,他看了我一眼,淡淡道:“我知道。你留下来的话,留下来的那些东西,他统统带给我了。”

我这才想起那只大狗,对啊,东西都到他手里了。我马上紧紧攥住他,我害怕了,害怕他只是纯粹不想要我了。

“对不起。”他突然转过头来和我说对不起。

脑子嗡了一下,我有不好的预感,他下面要说什麽我都不想听。以这三个字为铺垫的能是什麽,摊牌,分手,还是那一套“就当过去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总之……

“对不起,我昨天太冲动了,其实方写忆给我东西的时候就算没有说什麽,我也大致猜得到有问题。因为你不是个会不辞而别的人。”

没错,会不辞而别的是他而不是我。就算有过那样的十年,那样的事情我也一次都没有过。

“我只是……生气,为什麽他让你走你就走了,”他低著头叙叙说道:“这样的话,我到底算什麽呢?在我刚刚相信你对我真的是爱情而想要重新接纳你的时候,又发现你会因为觉得亏欠而愿意离我远去,然後我就只能等。我可以等,反正也等习惯了,但不知道你什麽时候会回来,不知道该不该去找你,你觉得这样的日子会好过吗?”

“别露出那样的表情吧,”他捏了捏我的脸,温和一笑:“反正一切都过去了,你也回来了,我也……无理取闹地发泄过了,就别再互相伤害了吧。你的心意我都感觉得到,能不能伪装是不是伪装我分得清楚,也知道你笨成这样说不出来什麽我想听的话。所以我现在就问你,要不要留下来,重新和我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

“你点个头就可以了,那麽简单的事情。反正……反正我这麽多年了,唯一想要的也就只有这个。”

他不再看我,望著地面等著我答复,就好像从现在的我嘴里还可能愚蠢到说出不行一样。

我抱住他,将他这个人圈在怀里,我在点头,算是拼命点头,但是眼前的景物很模糊,什麽东西顺著脸颊淌。我觉得自己太没出息了,咬著嘴唇不发出声音,可是一直这样死死抱著他的话,他根本看不到我在点头,所以有很矛盾。

“笨死了。”他靠在我怀里,似乎轻声笑了。

就这样,我真的可以又待在他身边了。开始的几天很不安,做什麽都小心翼翼的,他就笑,带点儿我喜欢的无奈与纵容,说:“怎麽了,分开一两年而已,之前十年在一起的日子是怎麽过的就忘了?”

哪是忘了,只是我哪可能还是十年中的那种嚣张态度啊。为了让他不感到後悔而把我扫地出门,我必须自觉,非常非常自觉。

我开始学做饭,学做各种家务,当然一开始成果很不理想,肖恒看著我弄的一团糟并不生气,但是笑话我是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