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说明,宫越应该是失去了最近四年多的记忆。

之前他也发现了这些细节,但他完全没有往这方面想,以为是车祸之后,宫越还没有缓过来。再说了,宫越一脸的冷淡,还拿着平板认真工作,谁会想到他会失忆了。

不过,为什么失去的偏偏是这一段时间的记忆?联想到之前发生的车祸,他突然就有了不好的预感。叶闪闪忍不住站起来,原地左两步右两步地晃了好几个来回,脑子里面乱七八糟的想法涌出了一大堆,就和炸烟花一样。

感觉脑细胞都要废了,叶闪闪才停下晃悠,抱着手,下意识地把手指放嘴唇边上。刚啃了几下指甲,他就听见宫越的声音,“脏。”一个字就完全表达出了十分的嫌弃。

这个场景和记忆当中的某个情景完全重合起来,叶闪闪有些怔怔地看向宫越,发现对方正盯着他的手看,对他啃手指甲的行为非常不赞同。

以前也是,宫越有点强迫症,见不得坑坑洼洼不平整的东西,非要纠正他啃指甲这个习惯。叶闪闪本来已经很久没有啃过指甲了,这一次因为脑子太乱,一时没有注意。

心情突然就好了起来,叶闪闪手指在嘴唇上捻了捻,然后飞快地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来,“好,不啃了不啃了。”他朝着宫越笑,唇红齿白,非常的好看。

宫越这才满意了。

想了想,叶闪闪问他,“你醒来就知道自己失忆了吧?感觉你一开始就没有准备告诉易斯特和管家大叔他们,你失去了记忆这件事,是因为怀疑吗?”所以醒来之后,才什么话都不说,只让人把他接回来。

“嗯。”

得到肯定答案,叶闪闪想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那你还记得我吗?”说着他用手指了指自己,而恰好,伸出来的指头正好就是之前啃指甲的那根。于是宫越的视线好巧不巧地,就落到坑坑洼洼的指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