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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要带着自己的肉离开,这时,他面前坐着的虎修,突然抬头看他。

虎修的眼神很锐利,明明他坐在那里,矮了言景则一截,但依然给人一种睥睨天下之感。

不过言景则没感觉到压力,就是觉得……他身上的肌肉线条很漂亮。

他以前曾去过现代世界,虽然他不曾了解人类社会,不曾主动去学人类社会的知识,只当了两年动物园的棕熊,修补完世界就离开了,但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当时有些人会刻意锻炼自己的肌肉,把自己的肌肉练得非常大,但虎修的身材不是这样的。

虎修的肌肉并不隆起,但可以看到修长漂亮的肌肉线条,上面交错的伤疤更让人知道,他的肌肉充满了力量。

言景则朝着虎修笑了笑,这才带着自己的食物离开。

他的身后,虎修一直盯着他。

虎修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奇怪。

他突然有了……跟人钻树洞的冲动。

那个人,竟然还是部落里最没用的……盐!

不过,盐虽然没用,但真的长得很好看,他是部落里最白的,皮肤也是最好的,身上的肉一看就软乎乎的,抱起来一定很舒服。

他今天狩猎回来,一看到盐,就觉得自己的心“砰砰”直跳,很想把自己扛着的肉送给盐……虽然他没有这么干,但后来走神了。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从小没跟人钻过树洞,憋不住了,才会这样。

他分了很久的肉,好不容易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但盐刚才来他这里拿肉的时候,朝着他笑了!

他又想跟盐钻树洞了!

虎修收回视线,对自己这情况很不解。

他怎么会喜欢……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