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页

就在他们对话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了子弹上膛的声音。

两人连忙回头,就看见玫瑰端着枪,枪口正笔直的指着一名士兵。

“你刚才,被咬了吧?”

红发美女的神色冷得像冰块一样,语气更是异常严厉。

众人不约而同地将目光集中在了那名士兵的身上,果然看到他正用右手捂住自己的左臂,而被他按住的位置,迷彩服已经被某种液体染成了深褐色。

“只、只是擦伤而已……”

那士兵嘴唇嗫嚅了两下,勉强挤出了一句辩解。

季鸫认得,这人是在来时的路上,跟他们同坐一辆车的兵哥儿。

当时他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跟他们说说笑笑,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特别像米国兵痞儿的做派。

但现在,原本痞里痞气的大兵却脸色青紫、冷汗淋漓,说话的时候,不仅是嗓音,连嘴唇都是在颤抖着的。

玫瑰却根本不听他的解释:

“把袖子挽起来,让我看看伤口!”

男人用力收紧了捂住伤口的那只手掌,抬起头,面带祈求地看向玫瑰:“头、头儿……”

玫瑰厉声断喝:“把袖子挽起来!!”

士兵铁青着脸,一点一点地,慢慢地将衣袖一寸一寸卷起。

即便他的动作再慢,当卷到手肘的时候,众人还是在小臂上看到了一个皮肉翻卷的伤口——那确实是个牙印儿!

“砰、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