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轻声调侃:“你又怕黑了吗?”

陆戎不回答,他只是捏了捏林暮的指尖,将对方的手扣进了掌心里。

春天来得太快,南方的城市花儿都开得迷人眼,林暮虽然不算一时冲动地表了白,但也挺忐忑陆戎到底对他是个什么态度。

怀春少年郎,敢爱又敢恨,有时候觉得世界都爱自己,有时候又怕自己讨了心上人的嫌。

陆戎之后几天对他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食堂里一个饭桌上吃饭,晚自习时隔着几个人对视。直到文化活动的照片出来后,校论坛上又掀起了一股讨论“校草”的话题热帖。

“暗夜森林王子还是帅啊。”发帖的人在一楼贴了图,正巧是林暮穿着制服“接客”的造型。

没多久这楼讨论就破了千,统共翻了二十多页还没停的意思。

“不止他吧,你们看到安少爷了吗?”

“安少爷美则美矣,但太高岭之花了,咱们学校校花就这风格的,再来容易撞,审美疲劳懂吧。”

“你们讨论半天,高一的陆戎怎么不说。”

林暮看到这里时才算是有了点兴趣,他划着手机,随便翻了几个楼,发现画风似乎有点跑偏。

“陆戎是挺帅的啦,但不适合当男朋友。”

“森林王子就适合啦?”

“比陆戎好啊,王子看着就比较平易近人,搭讪也挺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