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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便是一前一后的退场,叶夜隐约记得自己还惦记着和袁一泽打了招呼,然后就跟着后出来的边淩上了车,去了就近的一家高档酒店。

边淩似乎和这家酒店的经理相熟,打了个招呼便直接乘电梯去了房间,言辞之间多少有些熟门熟路,让叶夜忍不住问了句:“常来?”

他说话时其实是调整了一下自己的语气的,但可能是酒宴上喝了几杯酒,口气里还是透出几分酸溜溜的质问来,边淩回头看他一眼,电梯里温黄色的灯光打在他的鼻梁上,柔化了棱角,映照出某种似是而非的温柔来:“偶尔。”

也说不清到底是不是哄小孩的。

认真而言,叶夜其实是不在意这个的,毕竟一个四十一岁有钱有势长得还好的男人没有私人生活是不可信的,他自己本人光是长得好就拥有足够丰富的个人生活了。

但理解是一回事,说出来小小的酸一下当情趣又是另一回事了。

房间显然是精心准备过的,红酒蜡烛玫瑰花,但叶夜一眼都没多看,他站在原地瞧着边叔叔脱了外套,解了衣扣,眼珠子就再也挪不开了。

你很难说一个总是敞开衣怀的男人为你扣紧了扣子性感,还是一个总是扣紧领口的男人为你慢腾腾解了纽扣的模样更性感。

叶夜心如擂鼓,口干舌燥。

边淩今年四十一,保养良好,锻炼得当,一靠近,那股子浅淡的香水味混着荷尔蒙把叶夜冲撞得东倒西歪,记忆模糊。

和顾奕笙的笨拙莽撞不同,边叔叔更温柔,更细致,带着薄茧的手抚过他的脊背,低哑的声音附在他的耳边,像是哄着小朋友:“嘘小男孩,别着急,别着急。”

叶夜模糊地记着之后自己攀着边叔叔的脊背,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的耳廓,哆哆嗦嗦地求饶,然后听见对方低沉的笑声,撩的人浑身发痒。

剩下的记忆混乱不堪,叶夜也懒得整理,反正第二天浑身散架地从床上起来时,边叔叔已经离开了。

床头放着边叔叔的微信号,和一杯水。

叶夜摸了摸自个儿,虽说浑身酸痛,但干干净净,衣服崭新整洁,显然边叔叔床品良好。

叶夜看了会儿那个微信号,脸上缓缓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