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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泰平摔上门走了,段北澜捋起袖口,从抽屉里拿出一把小刀。

用力往下一割,手背上又多了一条血痕,他眉头也不见皱一下。

都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轻易毁伤。段北澜却偏偏喜欢在皮肤上刻字。

随着时间的流逝,无数个“正”字褪了又添,添了又褪。高中即将过去三分之一,再熬七百多天,他就能离开这里,从今往后再也不回这个鬼地方。

第二天下午放学,因为没交今天的作业,段北澜被老师留了堂。来到食堂时,大堂内已经挤满了人。

几天前,他被醉酒的段泰平推下了单元门口的楼梯,扭伤了脚踝,现在走路还有点瘸。

食堂排队的人太多,推推搡搡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他腿脚不太方便,索性站在窗口旁边站着等,等到前面的学生都打完饭,再上去捡漏。

排队的人越来越少,段北澜用手扶着墙,一瘸一拐走了过去,想买个炒面随便打发一下肚子。没等他拖着伤脚挪到窗边,一帮穿着黑色球服的男生便从食堂外勾肩搭背走了进来,顷刻之间就把窗口挤得满满当当。

身高平均一米八,是校篮队的那帮人。

没过多久,窗口内的菜就被篮球小将们一扫而空。活动了一下又红又肿的脚踝,段北澜背起书包,决定原路打道回府。

这里不能再多待了,他感觉脑海里又浮现出了一些莫名的念头,这些念头无法控制,他也不想控制。

篮球队的人太吵了,和打麻将输了钱的段泰平一样聒噪,都该死。

没等他走出前门,打饭的队伍里突然传出一声低呼。不知是谁的蓝球没拿稳,不小心掉在了地上,顺着食堂光滑的地板,一路滚到了段北澜的脚边。

段北澜垂下目光,盯着脚边的篮球,没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