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暮色里,路灯被当作舞台的照明灯,昏暗的黄色灯光被改造成了红的绿的各种街头主流颜色。

狭小的街角刷满了混乱爆炸的涂鸦,颜色极具冲击力,墙上有一个醒目非主流的恶魔、骷髅和大叉标志。

乐队logo以外,有一手好字英文斜体,被用了亮色的颜料刷在墙上:“ooru”。

明葵亲手刷上去的。

一身黑色风衣破洞牛仔裤脚踩黑色长靴的少年,站在街头简陋搭起来的最简单的舞台,戴黑色鸭舌帽和墨镜,裤脚漏风。

身上挂着一把个性十足、装饰同样爆炸风格的吉他,身前是黑色直立式麦克风。

台下人挤人,声潮澎湃,乌泱泱的人群高声叫着他的名字。

少年直起身打了一个响指,修长到不讲道理的骨节分明的手指迅速划过琴弦,炫技的手法配合身后骤然响起的鼓点,把气氛带到高潮。

敞开的风衣在夜色中随着动作划出一道流畅飘逸的弧度。

这么一想。

还是挺有明葵的风格的,竟然不怎么违和。

再一想。

加料。

酷炫狂霸拽的地下歌手,面前坐着乖乖巧巧、背着书包的小学生。

盯着他们做作业,做不完就听摇滚乐写检讨。

沐绫罗迅速脑中过了一遍,点点头理解道:“哦果然音乐天才,不愧是你,竟然有过这么多音乐风格……”

“嗯,”明葵笑眯眯打断了他,“我感兴趣的事物在之前只有一个,就是音乐。现在加了一个,我对你,比对音乐更感兴趣。你应该知道,我这种天才自负而且很执著,对于感兴趣的东西,我不会放手的。”

他还维持着把沐绫罗半压在墙上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