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该是很爱他的女儿,三句话便离不开女儿,听得谭少琛都隐隐羡慕。

他抱着玫瑰花去库房找了阵,才找到果真落了不少灰的玻璃瓶,认认真真将它冲洗干净,盛进小半瓶水;他再拆开玫瑰的包装纸,找了把大剪子,小心翼翼地给花剪纸,一朵朵放进玻璃瓶里。

平安夜,一瓶玫瑰摆在了旧书店的收银台上;青年坐在旁边看书,听店里老板正在看新闻的声音。

好像所有事都突然间慢了下来,慢得刚刚好。

青年想起男人的脸,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

没过几天,谭少琛就见到了老板的女儿。那是个跟他差不多年岁、戴眼镜,有些知性美又有些冷感的女性。她抱着笔记本电脑进了店里,跟谭少琛打了声招呼后,便自己跑去了书架深处,找了本厚重的历史传记出来,抱到收银台里坐着,一边翻,一边在便签上做笔记,贴在书页边缘。

谭少琛悄悄瞄了眼她的屏幕,满屏都是文绉绉的字句,像是研究论文。

——不愧是书店老板的女儿,举手投足都是文化人的味道。

他这么想着,偷瞄逐渐变成了光明正大地看。

店里进进出出了几批客人,也有两三个站在书架旁看书的学生;谭少琛去煮了两杯奶茶,一杯递到了老板女儿身边,轻声说:“这里错字了……”

“嗯?”她抬起头,往屏幕上看了眼,“哦哦这里……谢谢。”

“喝杯奶茶,天冷。”谭少琛道。

“谢谢。”

虽然对方只说了几个字,可那股文化人的味道正在肆意发散,让谭少琛又觉得局促,又觉得好生羡慕。老板女儿喝着奶茶,重新检查了遍刚才键入的内容,好像是疲倦了般,忽然扭了扭脖子,看向旁边的谭少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