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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中是指皇帝和后妃居住的地方,内朝官多是宦官。孝武皇帝晚期时,考虑到尚书只能在宫中殿阁奏事,不能到禁中传达政务,于是任命宦官为中书谒(ye)者令,负责传递诏令奏章,从此中书令开始牵制尚书令。

到了光武皇帝时,宫禁区别更为严格,士人不能随便出入禁中。禁中宣布政令、接呈奏章等事皆由设在禁中的侍中寺(由侍中、黄门侍郎等士人官僚组成)、东寺(由中常侍、小黄门等宦官组成)和西寺(宦官组成的禁中武装)负责。孝章皇帝时,侍中郭举与后宫私通,拔刀惊吓皇帝,结果侍中寺被迁到了宫中,禁中成了宦官势力的天下。本朝后期由于皇统屡绝,太后和太皇太后临朝称制,不便和公卿同堂议事,于是宦官上传下达,成了“手握王爵、口含天宪”的实际掌权者。自此宦官干政,社稷陷入危难之中。

当年孝武皇帝为了争夺相权,牵制外廷,大力重用中朝官。等到了光武皇帝之后,为了防止中朝势大,又以内朝官挚肘。皇权是无限制扩大了,集中了,但由于权力缺少有效制衡,社稷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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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前,在武人和士人的努力下,内朝和内朝官被彻底消灭了,宦官绝迹于禁中,但大汉随即就迎来了长达七年的权臣祸国之期。七年的征伐岁月,几乎把大汉彻底摧毁了。

今天,同样在武人和士人的齐心协力下,天子被救了回来,大汉开始走向了中兴的希望之路。

中兴的路很漫长,而中兴的基础就是国政方略,国政方略的基础就是官制。官制不能建立和完善,大汉中兴就是一句空话。

几十年来,朝臣们饱受宦官、外戚、权臣祸国之苦,对官制中的权力制衡有一种近似疯狂的欲望。制衡成为此次官制修改的重中之重。

权力制衡的基础其实就是权力分配,权力分配牵扯到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所以激烈的争论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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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制的修改要着眼于将来,所以内朝、中朝、外朝三个官僚体系必须要健全,缺一不可,彻底消灭内朝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切实际的。

内朝要建,内朝的宦官要严格依从大汉律,禁止参政,否则将予以严惩,而要做到这一点的关键就是要制衡皇权,也就是说,天子要把夺去的相权还给三公,还给外朝。宦官和外戚干政的主要来源是因为皇统继承一事随着皇权的增大,逐渐变成了皇帝的家事。皇统继承不是皇帝的家事,而是国家之事,应该由皇帝和外朝共同处理。只要外朝权大,则宦官和外戚干政的可能将大大减少。

外朝权大,最不利的情况就是君弱臣强的时候,强臣往往会演变为权臣,而权臣祸国,自古以来比比皆是,所以外朝的相权必须要得到强有力的制衡。制衡的关键就是中朝权力的扩大。孝武皇帝时,昭宣中兴时,光武中兴时,都是中朝权大,皇权集中,继而天下安宁,国家强盛,所以外朝若再想象过去大秦朝或者本朝早期一样拥有强大的相权,也是不现实的事。

但中朝的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也就是说,尚书台必须要交还本该三公拥有的权力。其中最主要的是三项大权。一是议政,国政必须由皇帝、中朝官和外朝官合议决策,皇帝和尚书台不能独自做出决策。二是罢免有过失的两千石以上大吏。在光武皇帝以前,州牧监察奏报两千石大吏不称职者,需要有三公府派掾史核查后才能罢免,但光武皇帝把这个权力抢走了。三是听取和处理上计事宜。郡、国每年终(或三年)要派属吏带着“计薄”(记载户口增减、盗贼多少等情况的文书)到京师汇报,听取朝廷的意见。这件事本来是司徒大人的事,但光武皇帝也把它抢去了,结果外朝大臣对各地郡国的情况一无所知,三公大臣想处理国政都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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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官制中的这些突出矛盾得到妥善解决,从而实现皇权和相权的制衡,长公主府、大司马府、大将军府曾数次合议,继而提出了四公同领尚书事的决意,以求外朝和中朝能够互为统属,互相牵制,但事实是,外朝大权独揽,中朝形同虚设,皇权受到了严重制约。

天子在长安虽然无权过问政事,但一帮大臣当时为了对抗董卓和李傕,教授了天子很多制衡之策和从权臣手上夺取权力的办法,天子因此深知皇权集中的重要,对维护自己的皇权也颇有心得。他知道权力只要全部集中在自己手上,才能像孝武皇帝、光武皇帝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他不愿意像过去一样,再度成为权臣的工具、朝堂上的摆设。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长公主,还有国丈董承,国舅伏德,大鸿胪士孙瑞,黄门侍郎冯硕、侍中杨琦等大臣,他的理由很简单,按照这种官制实行下去,自己和在长安没有任何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