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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情况是江玥正在跟傅鸿与冷战,不善于处理情感的傅鸿与走投无路,只能去求助于“看起来能帮上点忙”的易胜天。

傅鸿与问易胜天:怎样留住江玥?有什么办法能快速起效,让天天想着要逃家的小兔子,打消逃跑的念头?

易胜天给的方法很简单粗暴,就是:让江玥怀孕、

这很好理解嘛——把小兔子的肚子搞大了,他肯定就不敢跑了。那么心善软糯的小家伙,肯定会为了孩子而留在家里养胎的。

这个方法很快、很有效,但傅鸿与思考过一番后,还是义正言辞地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和今天的说法大径相同:太小了。

太小了。那时候的江玥十八岁,现在的江玥二十一岁。乍一看是三年过去、长大了不少,终于突破二字头向三字头迈进了!

过完大四实习期,小兔子也可以标榜自己从大学中毕业,是名副其实的“社会人”了。

可即便如此,对于傅鸿与来说,江玥也还是“太小了”。

“孩子无所谓要不要,这小家伙能把自己的日子过明白就不错了。”傅鸿与圈紧怀里的小娇妻,“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说得不对!”

江玥听不得这样的话,气呼呼反驳。

“我是还小——但先生不小了呀!”江玥担心的点在这儿,“先生都已经三十啦!要是再晚一些时间要小宝宝,那先生跟宝宝之间就差得太多了!”

“所以我不是说了吗?”傅鸿与不以为然,“可以不要。”

对于傅鸿与来说,孩子不孩子的是真无所谓。这个世界上,被他视如宝物的人,有江玥一个就够了。

“那也不行。”江玥坚定自己的想法,“必须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