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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猹智力比较低,一边吃瓜还一边予以谴责:“那个李小白也太不懂事了,一对耳朵而已,又不是要他的命,非要那李慕雪为他把命丢了才行?”

立刻就有猹反驳道:“你以为只是耳朵的问题?超凡之间的事情岂是这么简单的,李慕雪十岁就超凡了,十岁啊!今天南家能从他手里摘了爱人的耳朵,以后南家老祖死了,他不得去把南家灭门?”

有猹赞同道:“南家下这追杀令就没准备给他们活路。”

也有的猹发现了华点,“等等,李慕雪超凡也没多久,他最多十一二岁,怎么就和那魔族混血谈情说爱了?”

众猹反而觉得他大惊小怪,纷纷说道:“那可是超凡啊!”“魔族的魅力也是你能想象的?”“超凡的事,能叫早恋吗?”

这瓜传得沸沸扬扬,到江渚城反而没那么热乎了,该八卦的都八卦到了,江渚城的报纸也没赶那个时髦放上头条,张小白虽然会看点报纸,但基本上看的是故事报,其他报纸也就看个头版头条,愣是隔了小半个月才吃到瓜。

李慕雪就更不在意了,开玩笑,追杀李慕雪和我慕白公子有什么关系?

张小白听到这事时,立刻就把一年前李慕雪轻描淡写说的“得罪了个姓南的”的话和这报纸内容联系上了,起初他第一反应就是一对耳朵割就割了,随后慢慢冷静下来,这才明白过来他和慕雪的处境。

如果南家一开始要耳朵的时候就给了,不管心里在不在意,表面上过得去就可以了,事情肯定不会闹得这么大,等南家那边治好了大小姐的病,再送些珍贵的谢礼来,说不准还结了一段善缘,但在慕雪带着他逃跑一年之后,南家肯定不信他割了一对耳朵,慕雪会不放在心里,他又有那样的天赋,南家这追杀令一下,哪里是给活路的态度?

张小白心事重重地回到家,李慕雪正在小楼里奋笔疾书,平时这个时候被小白看到了他努力的样子,至少能混上一杯热茶,要是他熬夜赶文,第二天还能吃上一顿小白做的早饭,然而今天他摆出了一副准备熬夜奋战的架势,小白也没有理他,而是坐在椅子上看着他发呆。

李慕雪有些奇怪地放下笔,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问道:“怎么了,在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张小白把手里的报纸递给他,李慕雪一看就明白了,撇撇嘴,很是不屑,“说得好像他要追杀我,我就站在那儿给他杀似的,南家不知道我的情况,他们家只有个老祖比我高一阶了,小白不怕,咱们苟个一两年,我带你杀上南家,把他们家三个超凡的耳朵割来下酒。”

被张小白念叨过几次,李慕雪说话终于收敛了一些,不再开口闭口全族耳朵,而是宽容地把目光放在了南家祖孙三代的耳朵上,实在是可喜可贺。

第56章 我在异世当厨子(14)

天大的事到了李慕雪嘴里就成了鸡毛蒜皮的小事, 但张小白还是紧张了一段时间,最后……风声过去了。

没办法,追杀令这种东西也是几百年前的超凡玩剩下的了, 有人追杀就有人逃跑,面具这种易容神装据说就是当年一个跑路一绝的超凡发明的,如今的大陆早就有了自己的秩序, 只要李慕雪自己不冒头, 想要揪他出来实在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

南家甚至从西方进口了占卜神装, 废了一个高阶术法师也就占卜出人在南方, 问题在于南家这地理位置,他们的南方基本涵盖了四-灵-大-□□-分-之一的面积,就……很愁。

李慕雪一点都不慌, 期间在报纸上连载完成了两本小说, 都是百万长篇,刚连载完就有书坊联系他求出版, 由于他的作品新颖又爽点十足,很快就在本年度的大陆畅销书里有了姓名, 其中出版名为《兽王觉醒》的那一本更是火遍大陆, 就连魔族那边都有人开始翻译了!

作为新晋畅销书作家的慕白公子反正比李慕雪有名多了,李慕雪只是个世家超凡,这世上终究是普通人多, 关注他的普通人也就分到点瓜吃, 慕白公子的书却不一样了,但凡认识几个字的人都愿意买一本来看,就是不认识字的, 酒楼茶馆里也多的是说书人吐沫横飞, 就连慕白公子居住的园林外也多的是慕名来求见的读者。

要知道, 时人写书多半相当诚实,以男人为主视角必然要娶三个以上的美人才叫圆满,以女人为视角的书除非是男人写的,否则最少也要有个痴情俊美的男主角,有的更加诚实,也写上五六个爱慕者,所以读者大多泾渭分明,没几个人自己去找不痛快。

小说圈子里基本就是男读者看男作者的书,女读者看女作者的书,而像慕白公子这样一个女角都没上位,最后反倒和一个挚友浪迹天涯的书是很少见的,男人看的是各种装x打脸的爽点,难得女读者看着也舒心,看得多了难免就会觉得作者本人大约也是一个值得托付的好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