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章 买卖外汇非法

友谊商店是时代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来华公干、留学、旅游、做生意的外国人和华侨越来越多,国家为加强外汇管理,同时也方便外籍人士能继续购买到紧缺商品,中国银行开始发行外汇兑换券,外籍人士入境后将所持外币兑换成外汇券,专门用于在各城市涉外场所消费,友谊商店成了他们的主要去处。

外汇券也是时代的产物,全称中国银行外汇兑换券,俗称“外汇兑换券”、“外汇券”,为中国银行发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流通,在特定场合使用,面额与人民币等值,分为一九七九年和一九八八年二个版本,外汇兑换券自一九八零年四月一日开始流通,一九九五年年一月一日停止使用,由中国银行回收。

孙健还不知道能否在中国银行将这五万美元都换成人民币?一比三,也是十五万元,对平均月工资六、七十元的江城人来说,这是一笔巨款!

要是一次性兑换,公安(这时代不叫警察)都会找他谈话,叫来父母,说清楚这笔巨款的来历?

台湾亲戚回乡探亲送的?

孙老师记得台胞回江城是他八八年大专毕业回学校那一年,公卫教研室的一位老教师爱人的大哥那年从台湾回来了,看见妹妹一家过的清贫,于心不忍,走的时候给了一笔外汇卷,一家人在江明大酒店的友谊商店内,买了一台三洋彩电和一台松下冰箱,儿子姑娘骑学校食堂的三轮车去拖的,全校轰动。

避其如蝎的海外关系从此成了谈女朋友加分的香饽饽!

非法买卖外汇所得?

上学的中专生,你买卖外汇的钱从哪里来的?是否同敌特有关?这时代公安干警的革命意识和破案能力是很强的!

孙健同学不坦白从宽,就是抗拒从严,美元没收,判个五年十年,大学上不成了,工作也丢了,心理扭曲,社会也不会安d,重生后的生活目标就偏离了航道!

这个时代,普通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就是六十块钱左右,一年不吃不喝也赚不到一千块,普通人家离万元户还很远很远,但江口街和江扬街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批万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