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田武记得,尼古拉斯凯奇后来的那部电影《战争之王》,里面的男主角就在这里购置房产。

上东区与哈林区,这简直是现实版的天堂与地狱。

洛杉矶的唐人街就跟纽约的不太一样,可能大概是因为纽约的那个,边上是波多黎各人聚集地。

因为加州的阳光,所以,这里也显得特别的阳光。

事实上,这里算是美国最早的唐人街之一。

好吧,真要严格的讲,北加州也就是旧金山的唐人街,才是最早的。

当年,是因为淘金潮,许多华工被以卖猪崽的形式给卖过来的。

那真的是血泪史,能生存到加州,最后淘金的人,必须得运气非常好,身体非常好才行。

本来,是有人给他们灌输了这里是金山银山的美好梦境,甚至,他们把自己先给卖了,然后才有钱上船。

这些……都是过去式了,当下的唐人街里的唐人,大多不一样了。

岩田武坐着车子,王老三当司机,可以说是轻车熟路。

不久,车子来到了一家粤菜餐馆的门前,停了下来。

这家酒楼上面写了两个字,昌记。

“岩田桑。”

“嗯。”

二人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说。

就这样,两人走了这家店,里面忙忙碌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