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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真好,我就说主持挑地方有一套的,每次换地方吃饭,都是味道特别好的那种餐厅。”李民达点赞了叶修,并夸奖了一句。

就这?试问谁不知道?

叶修毫无感觉并继续扒着饭,被关了几个小时,还真有点饿了,特别是今天早上,就没吃多少东西。

出来好几个小时了,才混上一顿饱饭,今天可算是倒霉到家了。

李民达也饿了,他早上就吃了两个肉夹馍,还吃不习惯。

于是两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菜吃的很快,眼看着快没有菜了,叶修看了看顾笙。

“狗仔小姐,麻烦加几个菜,我们还没有吃饱。”

顾笙:“……”

几千块钱的东西,他俩还没吃饱,不知道该给饭店大差评,还是应该说叶修和李民达饭量大。

感觉这钱花的好不值得,吃大肉包子的话,能让他们吃几个月。

最气人的是,叶修好像就请自己吃过一顿饭,其他的都是都是她请客的,明明那么有钱,铁公鸡。

顾笙喊了一下服务员,又加了两个菜,顺便还给叶修他们多拿了一桶米饭,刚好凑两个饭桶。

五分钟后,叶修吃饱喝足,然后把最后一碗鱼汤喝掉,然后拿着牙签叼在嘴里。

顾笙侧目,这小子痞帅痞帅的。

有些人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不伦不类,有些人叼个牙签,看起来就是很赏心悦目。

叶修就属于后一种人,刚认识就发现他其实蛮帅的,现在这种感觉更明显了。

有女朋友以后……男人会变帅?不是女人变得更漂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