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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恩自己总觉着这样似乎有些对不起沈夕。毕竟他也就二十三岁,自从之前被那位大夏天要喝鸡汤的前女友踹了之后,沈夕就一直没有什么其他的生活上的进展。这个年纪,明明应该去找个好姑娘或者找个渣女,再体会一下甜蜜或者痛楚——这才叫青春嘛。

“谈什么恋爱。”结果,和沈夕稍微谈了谈这个话题之后,孙立恩就被沈夕给顶了回去。“找女朋友干啥?我能发论文么?能升职称么?能当实验室主任么?我二十三岁,研究生二年级,已经当上实验室主任了。谈恋爱能给我这个待遇么?”虽然沈夕的语气比较稳定,可孙立恩却总是怀疑自己从中听到了几乎快凝结成实质的怨念。

“也不是每个姑娘,都能像你前任那么过分。”孙立恩叹了口气,然后劝说道,“其实像她那么……极品的女性,不仔细挑着找,一般人还真是遇不到。你就当是自己中大奖了呗?”

“有这种好运气,我不如多做做实验。”沈夕翻了个白眼,“这么万中无一的情况都能让我碰上,如果把这种运气放在科研上,说不定我也能发篇cell呢!”

“我已经搞不明白你到底是不想谈恋爱,还是单纯就想发cell了。”孙立恩无奈道,“反正呢,人在世上就活一次。只要自己开心,并且还能为整个社会做点什么贡献,那就很好了。不要太在意其他的。”

“我就比较在意学术成就。”沈夕非常认真地说道,“给我一篇30分以上的文章,我不介意继续单身下去。要是有人送我一篇60分的文章,让我换个性取向也不是不行。”

完蛋了,这孩子魔怔了。孙立恩迅速决定换个方向,“你最近见曹博士了没有?”

果然,长兄如父。曹鑫的这个操心性格虽然容易被人“反唇相讥”,但只要是个人,总会对这种关心感到亲切的——谁会记恨一个一心惦记着,希望你越来越好的人呢?

果然,一提到曹博士,沈夕脸上那副苦大仇深的表情马上就换了个样子,“见了啊,我昨天刚刚去过曹师兄家。他儿子已经会叫人了,那天口齿不清的管我叫哥哥来着。”

“那孩子管你叫哥哥?曹博士教的?”孙立恩问道。

“对呀。”沈夕点了点头,“以前我还不觉着,不过这次去过之后我突然发现……小朋友还是很可爱的嘛。”

那哪里是什么小朋友,那不是你的“同辈人”么?孙立恩努力憋着笑,真没看出来,曹博士居然是这么个蔫闷坏损,占人便宜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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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从任何角度上来说,完成答辩并且被破格授予博士学位,这都是不亚于“金榜题名”的重大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