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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局联合航空集团,再包括科技处等部门,也正在拟定条款,来让最新科技出口正常化,而不是每一种新型的装置都需要特殊讨论。

在这个方面,双方谈了很多。

之后航天局确定会加快和其他部门沟通速度,以保证尽快的出台相关的政策。

而双方在运输船的制造上很快达成一致。

运输船的制造就是专利权的问题,航天集团把几个相关的专利、技术支持,无条件授权给奕星公司,也就是制造相关的飞船的,不再需要支付专利费。

同时,奕星公司可以共享运输船的设计以及制造技术,并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支持。

这就等同于技术共享。

在月球基地计划的谈判上,双方就存在不小的分歧了,主要是一艘运输船,很难满足航天局的要求,而他们暂时没有资金建造更多。

航天局希望奕星能够在雷达建造上,出资一定的比例,甚至是出一些人手帮助一起建造。

这当然不可能。

如果是在地面上见到出一些工人根本就无所谓,但放在月球上的建造计划,出一个人手也许就是千万以上的支出,更不用说还要出资,就等于让正常运营的公司,去大笔的钱去补贴航天局所属的项目。

赵奕直接摇头拒绝了,他必须要为公司考虑,随后他提议道,“我们可以按照宇宙飞船项目那样做,可以让其他机构加入到月球基地计划。”

“让他们能有人手参加,也可以派出科学家进入基地,参与研究、参与建造计划,等等。”

“这样就可以分担一部分资金压力。”

之前奕星就和航天局谈过月球基地计划,航天局可以参与进来,但与之相关的未来收益,都会属于奕星所有。

如果把其他机构拉进来,就像是宇宙飞船项目一样,就可以多个机构出资,把基地计划变成多国参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