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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花居的名声越来越大,其中负责招待和收银的皓马和苏雨,也在州府中小有了一些名气。

尤其在接连经历了“毒胭脂”和“花魁大赛”两件大事之后,苏文在整个徽州府几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这也顺带更加提升了两人的知名度。

毕竟但凡是前往林花居购买胭脂的顾客,总是能与他们二人打上交道的。

所以说苏雨刚在学府街露面没多久,便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尤其是在看到一旁秋叶的身影之后,再回想一下昨夜的那番传闻,大家越发确定了那位小女孩儿便是林花居的小女老板。

小女老板这个称呼说起来有些拗口,但却是林花居的忠实顾客们自己起的名字,毕竟苏雨年纪还小,据说还是苏文的妹妹,那么若是称其为老板娘,想来也是不合适的。

再者说,苏雨的容貌落在很多人眼里,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人胚子,称呼她为小女老板,倒也藏了些调笑的味道。

不过此时他们看向苏雨的目光,可没有半分调笑的意思,甚至说不上善意。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很快便惊动了整条学府街,而面对着几十上百双带着审视和鄙夷的目光,苏雨也觉得有些害怕了,她紧紧地抓住了秋叶的裙摆,轻轻抿着嘴唇。

秋叶自然也没想到消息竟然会传得这么快,她一手护着身边的苏雨,低声安慰道:“别怕。”

便在此时,不知道是谁,从何处,突然传来一声质问:“林花居的人竟然还有脸来我们学府街?难道又看中了那位师兄弟的诗词,想要借用一番?”

声音中带着无比嘲弄的意味,让秋叶暗暗皱起了眉头,不过她此行并不想多生事端,所以选择了不加理会。

却不想,她这样的态度落在他人眼中,反而被打上了羞愧和不打自招的印记。

于是为之憎恶的人更多了些,声音也更响了些。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依我看,这林花居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盒胭脂那么贵,其实用起来跟普通胭脂也没什么两样,根本就是赚的黑心钱!”

“不知道为什么秋叶姑娘也愿意与这等人同流合污,真是让我辈痛心疾首啊!”

秋叶一路沉默着,没有回应这些纷沓而至的质疑和叫骂,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回应。如此看来,今日想要找人帮苏文洗脱冤屈一事是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