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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校对版] 虾写 1231 字 2022-11-05

于是安静了。

曹云见大家都看向自己,道:“我是青青的代理律师,我叫曹云。这里正式通知大家,青青拥有山青先生的遗产继承权,如果大家同意,麻烦签个字。如果不同意,我们法庭见。”

卧槽,踏马的,一言不合就动手,西红柿,西瓜,毫不客气的招呼了过来,曹云战斗力低下,左闪撞击在西红柿上,脑袋立刻见红,白色的衬衫被西瓜命中……战斗开始才十秒,曹云非常狼狈的被人家赶出了庄园。

寒子在一边很快乐的拿了手机开启连拍功能。

律师确实收入不错,但是经常要做明知道人家不高兴,但是为了雇主高兴,还得惹人家不高兴的事,哪一行都不容易的。

虽然正房那边没人在意曹云,但是很快他们就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收到传票之后,几名律师都有些纳闷,凭什么法院能接受青青的诉状呢?

比如我看某富豪不爽,要求赔偿一个亿,如果富豪能接到传票,法庭可以关门了。但是如果是因为富豪撞了我一下,导致我的面条打翻,要求赔偿面条钱四元,这是有可能被受理的。

法院是否受理民事诉讼,必须先看诉状上有没有立得住的理由。既然传票来了,那代表法院受理了案子,也代表青青提出自己有继承遗产资格的理由被法院采纳。更代表在诉讼完结之前,因为无法确认所有继承者的身份,太郎的遗产将无法分配。

当外敌入侵的时候,正房的人立刻团结在一起,五个人分蛋糕已经不多了好不好,现在还来个野种抢蛋糕,是可忍孰不可忍。很快五人就达成一致意见,无论大家还有什么矛盾和意见,现在必须联合起来先把青青给干掉。五人的律师也暂时联合,组建了五人的律师团。

第五十八章 养或非养

第一次开庭。

曹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太郎和青青存在有抚养事实,虽然青青并非太郎的亲生女儿,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养子女拥有和亲子女一样的遗产继承权。作为有继承权的青青被其他继承者排除在外,所以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同意,将青青列为山青太郎遗产合法的第一继承人之一。

对方律师代表张律师则认为,二青隐瞒青青非太郎生育之女的事实。另外虽然有共同生活的经历,但是只有太郎对青青的教导,青青未有任何赡养太郎的举动。所以要求法庭驳回原告律师的诉求。

第一位证人出庭,证人是青青的母亲,太郎的偏房:二青。

由于是原告证人,由曹云先发问:“二青女士,请问,青青知道太郎不是自己的父亲吗?”

二青回答:“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