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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边疆来说,这里的生活不算艰难,毕竟有大片良田。只要踏实肯干,也能混个半饱,保持饿不死。

不过计划经济时期,特殊时代,谁家也不富裕,谢家在村子里算是家底殷实,毕竟原主的爹谢爱国是村支书,为人公正厚道,还是退伍军-人,原主妈王大花,性格泼辣爽快,也是家里家外一把罩。

家里三个儿子,分别是谢知书、谢知民、谢知言。

大哥谢知书已经三十三岁,娶了小几岁的媳妇后几年才有了儿子,自然是稀罕的时候。

二哥谢知民赶上了好时候,找了个县城里的女同学结婚,岳父给安排了工作,等闲不回家。王大花整天念叨着二儿子等于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了,不过好在她儿子多。

原主是老三,平时正事不干,一年到头公分也挣不几个,只看他骑着个自行车,县城里各个村里闲逛,时不时还和外村的打个架,风评自然不好。

还有那看不上他的,背地里骂他是偷鸡摸狗的二流子。

这个时代的价值观是勤劳苦干,为国家奉献一切,原主虽然有一张俊脸,但人家姑娘结婚看的可不是这个,不当吃不当喝的,还是小儿子,啃老也啃不几年,婚恋市场上行情不咋地。

原主也看不上那些黑黄土壮红脸蛋的村里女孩子,他就喜欢上了知青梁晓语。

梁晓语长得好,鹅蛋脸大眼睛,皮肤又白,在村里小学代课,是知青里面长得最好看的,原主喜欢,别人也喜欢。在别人还在偷偷帮忙干活,打饭多打一勺的时候,原主已经开始琢磨着怎么样和大美人梁晓语结婚了。

原主从小就脑子活,他虽然混不吝,但经常有门路能给家里淘换东西,那些别人买都买不到的布料、解放鞋、牛奶糖、麦乳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