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陆弗禾做了许多尝试。他好吃懒做,学历低,没户口,人也很孬,在法律的边缘试探是没可能的,甚至于人多一点的地方,话都说不出囫囵的来。最初两年,连大马路上捡垃圾的流浪汉过的日子都要比他好一些。

而之所以能找到目前这份狗仔跟拍的工作,全是因着屋内女人的帮忙。

自从在这座城市相见之后,陆弗禾就很少来找她。这是第三次。

长相还算不错的男人吹着轻佻的口哨从弗禾身边经过,脸上还带着餮足的笑容。不是“六哥”。

“你不怕被他打?”门开着,弗禾走进去,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女人光着膀子坐在摇椅上,背对着人正在抽烟,闻言很嘲弄地说:“他能知道个屁。高档会所里的婊/子,怎么都可以踩在外头的野鸡头上。”

与话语粗俗恶意的内容不同,胡蓝的音色是很娇的,天生自带的嗔嗲,说狠话也柔绵绵的,跟她一米七的个子很不相称。

弗禾看不清她的眉眼,不过既然是双胞胎,那应该会很像。

他照着人设说话:“你不要这样,六哥已经包了你这么久,一定会生气。他生气了,咱们都没好日子过。”

胡蓝只是哈哈地笑,笑够了,才像刚想起什么,转头皱着细眉打量他,表情有点吃惊:“你来做什么?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弗禾的背包已经移到身前,他抱紧了这份致使炮灰狗带的根源:“只再求你一次,帮我在街区里找间落脚的房,安个小姐身份。”

胡蓝高高地挑起眉毛:“惹事了?”

弗禾点头:“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