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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俩人又试了几件,要了其中的两套,买完这些套装,他们四人又各自买了一件披风。

庄南星的是池宁宝亲自挑的,一开始他有些纠结,一件是白貂皮的,一件是玄色金丝的,各有各的好。

白色的更显温润,玄色的更显气势,思来想去池宁宝还是选了玄色的。

只有一个理由,耐脏,他实在是觉得都好,只能硬挑一个理由了。

他们一共买了四套衣裳,四件披风,一结账,二百一十六两,池宁宝暗自算了算,银子不够,随即拿了一张银票递给了老板,他现在可是识字的。

老板还说他们买的多,算二百两,找给了他一百两。

结完账出了门,庄彩和庄白抱着各自的衣裳有些发愣,不是二百文也不是二百钱,是二百两……

他们这辈子加起来都没花过这么多钱。

池宁宝对这些钱没什么概念,只是有点不高兴布袋里多了两块变得更重了。

庄南星见他抓了抓脖子,许是有些勒的慌,“给我吧。”

“哦。”池宁宝把布袋给了庄南星,瞬间轻快了,跑上前去了。

庄南星把这个绣着他家小猫的布袋挎了上来,属实是有些格格不入。

整理好之后,提着两件披风快步跟上了前头的三人。

庄彩和庄白还在感叹二百两,他们约定好了,谁也不跟谁说它们的价格,防止有人跟他们借钱。

买好了衣裳之后,他们就沿着大街走,七七八八又买了一些东西,庄彩要了自己喜欢的一些首饰,庄白则是一些游记和一支很贵的笔。

四人满载而归,现在店里不用他们时刻看着了,他们就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