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飞花令”一案的综述。

第一桩案子发生在昭和元年春。

案发地在西城美人丘,死者是暗、娼,二十八岁,发髻上插的是艳黄色的迎春花,纸条上书:春花春月年年客。

第二桩案子发生在昭和元年秋。

案发地是距离京城不到五里地的一处野树林,死者是个十八岁的小媳妇,发髻上插着菊花,纸条上书:不是花中偏爱菊。

第一桩“花”字在第二,第二桩“花”字在第三,以此类推。

今年六月死了第十四个,死者是花间楼的头牌,案发地是她的房间,发髻上插了一朵硕大的荷花,纸条上书:花底忽闻敲两桨。

……

十四桩案子,谢熙最熟悉的是最后一个,所以,他去库房找来了卷宗。

古代没有先进的技术,能保存的证据有限,卷宗极为简陋。

除了几个疑似的脚印尺寸,飞花令,一脉相承的毛笔字,同样的竹纸,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桩案子来啦。

因为要等第一个推荐,字数有点少,抱歉抱歉。

备注:春花春月年年客,为纳兰性德的诗句。

不是花中偏爱菊,为元稹的诗句。

花底忽闻敲两桨,为欧阳修的诗句。

第8章 偶遇

案子始终不破,原因有二:一是凶手高智商,有反侦查能力;二是凶手谨慎,选择的地点足够隐蔽。

但花间楼这一起,凶手在地点的选择上忽然有了极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