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意识到剧情崩坏后,匆匆写死了反派就烂尾了,看的读者又憋屈又暴躁,印忆柳就是其中之一。

她在书中本来就最喜欢强大温柔的反派,熬通宵追的书这么戏剧化的就烂尾了,气的她心头发闷,连发了好几条吐槽的长评,今天一睁眼就穿到了书中。

而与此同时,她也知道了自己的任务。

只有帮助反派逆袭、摆脱身死的结局,才能再次回到原本的世界。

印忆柳有些泄气,自己穿成一个有点戏份的配角也好,穿到了一只兔子身上,怎么帮助反派逆袭。

她知道书中设定的末世,生物体型越来越大,攻击力变强,标志性的部位转化为攻击器,捕捉小型动物和人类为食。

现在唯一祈祷的就是自己变异成一只超级大力金刚兔,能在前期好好地活着,驮着反派四处逃命。等到后期反派崛起后能抱着金大腿吃香喝辣。

正当印忆柳胡思乱想时,她听到房门的响动,立刻装成乖乖兔安安静静的缩在草垛里,想看看自己的主家是个什么样的人。

门从外头打开后,由于有桌子的阻拦她并没有看到人,只看到一个发顶。

主家个子那么矮,应该是个小孩子?

可当那人渐渐出现在印忆柳的视野中时,她才明了。

青年人肤色有些苍白,生的极为清俊,一双瑞凤眼淡如古井,他坐在一架轮椅上,控制着遥控慢慢往里。印忆柳第一次见到这么俊的男人,比电视上的明星还要好看。

在看到男人的一瞬间,她的大脑中就蹦出了一个名字:靳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