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但周云砚天生胆大,且见识过血仙的大变活男。

经过一个清晨的奇妙遭遇,他再碰到耗子会讲话这种千古奇谈,反而没那么震撼了。

就是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听到遁地虎这番话,血仙笑道:“莫信这鼠辈的话,他还偷吃过你奶奶的寿桃儿呢。”

遁地虎连忙解释道:“……小的在洞中嗅到寿桃儿的芳香,实在是饥肠辘辘,难以忍耐,才偷偷尝了那么一小口。”

老太君每年做寿都会蒸寿桃儿,馋的那一窝土鼠在洞里窜来窜去,每年都要偷吃那么一两口才算快活。

他哪成想,这只树精都看在眼里了。

这土鼠妖住在将军府的地界里,还偷吃他祖母的寿桃儿,面对这样一个妖怪邻居,周云砚正想着应该说什么时,发现血仙在他的膝头蹭了蹭,雪白的柔夷有顺着衣摆往上摸的架势。

周云砚:“……”

“姑娘或许不懂这人间的规矩。”周云砚隔着衣服捉住血仙不规矩的手腕,另一只手托着她的后背让她坐了起来。

“未婚姑娘家,万万不可对生男做出如此举止。”

周云砚加深语气,一脸正色的说道。

血仙歪了歪头:“为何?”

周云砚:“对姑娘的名声不好。”

周云砚做了这些年的将领,身上自带一股气势,不露表情时,有着武将独有的冷峻。

遁地虎紧张的拍了拍爪子,他们这些小妖怪,很怵武将身上的煞气。

血仙是喝血吃肉长大的,枝条里都带着血气,一点也不怕周云砚通身的气势。

她似没有骨头一般靠在周云砚托她起来的手掌上,觑着他道:“精怪不在乎那些东西,在我这,昨夜你我便已成亲,何来未婚之说?”

血仙油盐不进,就似一滩软蜜,任你百般推拒,她又粘又甜,就是脱不开手。

周云砚一噎,道:“姑娘既想在人间行走,还请姑娘注重这人世间的规矩。就算是夫妇,光天化日之下也不可做出如此孟浪之举。”

血仙盯着周云砚的眼,道:“你比少时古板许多。”

周云砚:“少时?姑娘之前说,你与云砚有因果,还请姑娘告知,究竟是何年何事,云砚兴许能回忆起些片段。”

血仙坐直了身板,拍了拍自己的绸衫,鲜红色的外衫瞬间幻化成了粉红色,就如枝头绽放的桃花瓣。

“这么大吧。”血仙比量了一下,她对岁数不是很有概念,只大约记得应是周云砚这般高的时候。

周云砚:“……”

血仙比量的大小,最多也就五六岁的男童身量。五六岁的记忆,除非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否则根本无从回忆。

“别总是叫我姑娘,我叫血仙,仙子的仙。”

血仙手指一转,一截木棍出现在手心,她一笔一划的在土地上写出了名字。

“这就是我的名字,你可不许再忘了。”

血仙黑亮亮的眼睛盯着周云砚,光洁如玉的脸颊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色泽。

这只名叫血仙的精怪很美。

今日清晨惊醒之时,匆匆瞥过血仙的容颜,周云砚的震惊里有对突发状况的惊慌,以及对血仙容貌的诧异。

这是一张精怪的容颜。